编纂始末
编纂始末
本志编纂始于1988年12月1日,至1990年10月交稿付印,历时1年11个月。
编纂地方志,是一项艰苦的系统工程。尤其是编纂政企合一的区志,更是一项前无借鉴的
探索性工作。《新林区志》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编纂成书,是各级领导关怀、专家指教、各
单位帮助和全体修志人员勤奋工作的结果。它翔实记载建区以来巨大变化,将会对今人和后人
起到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
1988年底,中共新林区委、区政府、林业局根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编写地方志指示
精神,按照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的具体部署,决定编纂《新林区志》。区长(局长)杨
占清亲自主持区志编纂工作,抽调人员组建了地方志办公室。
1989年1月25日,成立新林区志编纂委员会。区长杨占清,区委书记魏文彦任主任。区政
府制定并下发了《新林区志编纂方案》。各镇、乡等基层单位和区机关各科室部办均成立分志
(专志)编纂领导小组,并选配了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有撰写能力的编辑和修志人员,他们是:
荀德良 沙桂芳 季凤珍 郭荣本 戴万太 杨国志 赵玉斌 梁 玉 彭树泰 宋天琦
程国民 李子凡 张振伟 王忠树 李 勇 李庆祥 刘正书 马仲秋 刘学媛 谭宝忠
宋兆录 孙宝太 金周焕 宋丽敏 王忠岩 张立志 柴吉良 张有德 宁胜利 于文学
全中岩 姜维汉 任兰凤 任廷久 杨树明 柳茂生 孟庆义 胡 景 高志远 张喜财
毕增录 史振宇 赵秀丽 王忠奎 孙爱军 孙宗仁 白兆祥 段光义 李国臣 张晓梅
马炳夫 逯云龙 张家珊 白 银 雷 华 富世魁 任金山 李铁凤 郭泽润 梁乃喜
林兴录 臧家宏 张英明 姜凤霞 曹艳华 白德珍 李树森 崔浩然 陈佳禾 杨传坤
陈庆华 曹英志 郭凤珊 刘元江 李承坤 吴振远 黄银玉 徐光新 张 瑞 孙建秋
赵秀云 周玉喜 白桂芝 刘春作 尹双涛 刘建芳 戚桂珍 张宏昌 冯建民 姜国栋
张志仪 祝小敏 孔宪志 袁宝山 王兴家 王凤云 梁洪洲 李博惠 赵清斌 于宝贵
郭玉梅 王秀清 宫文忠 赵玉清 孟庆君 沈享吉 宋吉祥 高亚娟 刘玉芹 王会山
张继英 王克荣 马志清 郭长海 刘洪春 郭爱东 王玉琴 李庆喜 丛继中 王振海
张立波 刘焕旺 胡进泰 李秀颖 于长虹 吕允合 李贵良 郭丽苹 孙 仁 李淑云
张彦甲 张国华 刘振国 张子荣 任桂梅 孙丽荣 郭士奎 张学彬 邓 义 王喜军
吴冠军 张树峰 王 荣 张洪军 孙桂芝 杨冬敏 刘学武 谷志光 张春霞 石 海
全区形成了具有170余人的修志队伍。这些编辑中,有些是本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也亲自
执笔撰写。
1989年3月16日,区政府派区志办主任张春雷一行2人去广州和深圳参加“地方志研究班”
学习,同时拜访了方志专家名人。
1989年6月4日至8日,区政府举办全区修志人员学习班,学员163人。尹富江常务副区长作
了题为《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为编纂区志打好基础》的报告。学习班结束时,李传生常务副
局长作了题为《发扬新林精神,保质保量完成编纂区志任务》的报告。学习班期间,聘请大兴
安岭行署地方志办公室吴春甫副主任和呼玛县志办李云贵副主任,主讲地方志编纂理论,编写
业务及要求。通过
学习,修志员学到了编写新方志的指导思想、体例、文风、资料工作等基本常识和编写要
领。嗣后,全区各修志单位组织修志员广泛收集资料,进行编写。
1989年7月,区政府下发《新林区志篇目(修改)》和《修志工作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区志办编辑人员多次到各单位、科室部办,检查指导分志(专志)编写工作。在此期间修志工作
得到了各镇、乡、场(厂)、处等基层单位和各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这些领导是:
于洪祥 王培昌 孙洪胜 应志刚 白兆安 莫万举 王庆民 商圣慧 席广范 梁景海
朱宝良 杨立志 姜均忱 范振贵 王广双 王恒文 唐付顺 葛文禹 刘景清 孟宪富
候广兴 马仲秋 刘志华 何丛宽 王凌志 李 民 王志昌 李国军 刘廷芝 路希坤
张守忠 霍文华 苑振福 周可欣 曲士杰 徐永新 李良忠 陈树义 李占武 魏兴洲
魏 军 俞康仁 张继明 莫学廷 王春魁 张福祥 刘旭升 李春学 杨太民 刘如意
郭荣本 陈喜江 刘伯令 赵俊德 宋德兴 王宝春 丰建新 谷玲殓 刘成玉 徐连清
宫凯伟 盛凤歧 陈喜梅 白凤歧 吕海林 郭立宪 李德发 王跃斌 张泽远 翟贤清
仲继学 王东宽 宋景海 高希武 孙宝太 刘 振 宋兆录 徐步凡 张云波 马永成
刘庆奎 李玉成 程国民 王雅茹 李淑芝 李云翔 任怀祥 王维孝 赵玉斌 高志东
王忠树 付显忠 王忠义 刘亚书 庄殿文 彭树泰 郭春堂 高元生 张文财 黄玉宝
刘名远 赵俊吉 宁积发 丁国儒 曹爱山 周云启 王连昌 洪振刚 肖 煌 张跃忠
马 良 姜奎国 王恩明 李庆祥 孟繁军 杨志勇 姜启福
1989年9月上旬,全区各单位收集各种资料达500万字,进行分志(专志)编辑。9月25日,
区政府召开区志编纂工作会议。李传生副局长作了题为《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加快修志进度》
的工作报告,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纳入工作日程、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区志办进一
步修改、完善区志篇目。编辑人员分篇包干,负责到人;一边收集资料,一边指导分志(专志)
撰写。基层修志人员勤奋工作,对分志几易其稿,到年末,全区108个单位和部门的分志(专志)
完稿,文字达250万字。1989年11月4日,大兴安岭行署地志办在本区碧洲乡召开地方志工作会
议,会议肯定了新林区从基层抓起,众手成志和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做法。是年,区志办和主编
张春雷分别被评为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1990年2月,《新林区志》编辑部开始编纂。3月16日,区政府召开第二次区志工作会议,
部署编纂。李传生副局长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兵力,勤奋工作,开拓进取,提高质量,善始善
终,搞好区志编纂。至5月中旬,形成初稿。后经校正体例,调整结构,删繁补要,考定资料、
统一文风,四易其稿。从初稿到通过终审期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地志办副主任吴春甫亲自作
了三次预审,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1990年9月25日至29日,《新林区志》经大兴安岭地区编
审委员会终审,准予出版。
在编纂区志的同时,区志办不定期编印“修志工作动态”5期,对开展修志宣传,征集资
料与社会各方面联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此,对支持、帮助、指教我们编纂区志的各单位、各位领导,表达衷心的感谢!对南京
第四彩色印刷厂的大力支持和精诚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纂《新林区志》对我们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由于我们缺乏经验,时间仓促,水平有限,
难免漏误,敬祈读者批评指正,以便续修时纠误补遗。
《新林区志》编辑部
199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