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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概述




(一)

新林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地处大兴安岭山脉北麓。地理坐标为东经123°41′至125°25′,
北纬51°20′至52°10′,东接呼玛县,南邻松岭区,西依呼中区,北毗塔河县。全区总面积
869971公顷。南北长约108千米,东西宽约103千米。

境内山脉由大兴安岭东坡和其北部伊勒呼里山脉延伸出的19条支脉组成。各大小山峦向东
北延伸,形成西南高,东北低的地势。全区平均海拔 600米,千米以上山峰71座,最高峰在宏
图镇西部的松和义东山,海拔1268.4米,最低点在塔尔根北部的河口,为海拔 370米,相对高
差898.4米。境内大小河流104条,其中发源于塔源镇境内的塔河是境内最长的河流,流经境内
130千米,除内、外倭勒根河直接流入呼玛河外,其他河流都流入塔河。

区域呈寒温带大陆性气候, 受蒙古气旋、东北低压和东北冷涡等影响, 气候变化显著。
春季是大风出现最多的季节,4月、5月份多为4~5级风,且干旱少雨;夏季气温升高,降水偏
多,7月份气温最高,月平均气温为 18.5摄氏度;秋季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下降迅速,日照
渐短,降温急剧,霜冻来得早,1989年至2005年平均无霜期85.5天;冬季受极地大陆气团控制,
气温低,严寒期长,12月和1月平均气温在-25~-30摄氏度之间。17年间年平均气温 -2.1摄氏
度,极端最高气温发生在1994年 7月17日,达37.9摄氏度;极端最低气温发生在 1994年1月12
日,达-43.9摄氏度。年降水量 530.4毫米,降水192天。年日照时数为2342.4小时。年风速为
2.1米/秒。

1989年,林业用地面积857 746公顷,占总面积的97.58%。森林覆被率为79%。活立木蓄积
量73 610 000立方米,有林地蓄积量70 251 000立方米,占活立木蓄积量的95.44%。到2005年,
林业用地面积845 838.7公顷,占总面积的97.23%。森林覆被率为84.20%。活立木蓄积量70 873 164
立方米,有林地蓄积量69 172 556立方米,占活立木蓄积量的97.70%。

森林植被以寒温带兴安落叶松为主,间有樟子松、云杉、白桦,山杨、柞树、柳树等各类
树种。林冠下灌木及其他木本植物有赤杨、丛桦、兴安杜鹃、越桔、绣线菊、稠李等。经济植
物主要有金莲花、金老梅、黄芪、小叶樟、地榆、芍药、白藓、龙胆、黄花菜、柴胡、轮叶沙
参、红花鹿蹄草、地榆、沙参、铃兰等。

森林中繁衍生息着马鹿、梅花鹿、驼鹿、獐子、熊、紫貂、水獭、狍子、狐狸、猞猁、野
猪、貂熊、棕熊、雪兔、豹猫、元麝、松鼠等29种,珍贵野生禽鸟有中华秋沙鸭、细嘴松鸡、
鸳鸯、花尾臻鸡、金雕、细嘴松鸡、等野生禽鸟69种。

地下矿产资源丰富,有金、银、铜、石灰石、大理石等17种有色金属和非金属。

新林区政府与新林林业局、镇政府和林场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区政府设在新林镇。新
林区人民政府隶属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新林林业局隶属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全区总人
口55 145人,其中林业职工9 955人。区内有13个少数民族,汉族人口占96.9%,少数民族人口
占3.1%,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34人。


   (二)

  新林区在大兴安岭林区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计划经济时期,曾以木材产量高、贡献大
闻名全国,成为全国林业战线的一面旗帜,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1989年起,17年间,
经过三个五年计划,新林区经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总产出实现68 78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实
现40 789万元,财政收入为 1 109万元,居民储蓄余额为69 688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到 5 920元。国有经济占60%,非国有经济占40%。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第一、第二、第三产业
所占比重 1989年分别为5.5%、78.6%、15.9%,2005年为52.7%、10.9%、36.4%。“七五”末期,
区委、区政府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压缩基建投资、控制物价上涨、经济秩序比较稳
定,总产出增长24%, 年均增长11.4%,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9%,年均增长7.7%。“八五”期
间,由于市场疲软,林业产品滞销,加之原材料价格上涨,投入多,产出少,总供给和总需求
矛盾突出,林业出现“资源危机、经济危困”,为摆脱困境,按照地委提出的《避危兴林方案》,
区委、区政府实施“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战略,初步形成以木材生产为主体、以林产工业为
支撑的林区经济格局。总产出增长18.4%,年均增长3.4%,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4.2%,年均增长
6.1%。“九五” 期间,主导产业木材产量逐年调减,替代产业发展缓慢, 1997年林业企业亏
损,经济滑入低谷。1998年起,区委、区政府抓住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契机,按照地委、行
署、林管局要求,组织实施“企业改革攻坚战、结构调整升级战、森林资源保卫战、社会事业
总体战”四大战役,进行“两危”突围,确定了“生态建设固本、林产工业兴企、多元经济强
区、特色种养富民”的总体工作思路,扭转了企业经济亏损,使宏观经济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
势。 “十五”计划前四年,总产出增速为58.1%,年均增速12.1%,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为61.6%,
年均增速12.7%。 2005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确定了“生态建设固本、工业经济强区、特色种
养富民”的工作思路,林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
高,区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三)

  1989年起,实行营林半全能管理体制,生产计划和财务归口管理。对营林机构、队伍、资
金和设备继续实行“四固定”,提高了营林资金的使用效能。1992年营林生产经费实行“拨、
改、贷”,育林基金变无偿为有偿,促进了营林生产数量和质量的提高。1994年按照地委、行
署和林管局的要求,实施森林经营公司化改革,进一步解放了营林生产力,促进了营林事业的
快速发展。199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进一步推动了营林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对森林实行分
类管理,其中禁伐区面积190 354公顷,限伐区面积462 006公顷,商品林区面积 217 611公顷。
2002年营林生产实行了家庭承包租赁经营。作业质量严格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
要求,实行营林生产作业质量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到2005年末组建营林专业户60个。累计完成
更新造林56487.7公顷,天然幼中林抚育158 128公顷。管护面积 869 971公顷,设立近山责任
区10个,远山责任区70个。组建家庭承包15户。

区委、区政府、林业局认真吸取大兴安岭北部 “5·6” 大火惨痛教训,把森林防火作为
林区的第一件大事、第一位工作、第一项职责。逐步加大防、扑火设备设施投入,加强专群扑
火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17年无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1989年,近成过熟林可采资源由建局初期的63 240 324立方米减到38 002 166立方米,可
采资源严重不足,资源质量滑坡,新林林业局在压力和负重下前进。林业局加大木材生产流通
环节改革力度,严格实行限额采伐制度,逐年调减木材产量。到2005年木材产量由1988年的52
万立方米调减到36.5万立方米。严格执行木材生产伐区拨交验收和三总量管理制度,回收伐区
累计159 185.4公顷。1997年改革生产组织形式,将工段改成作业组。全局 78个生产工段改为
184个作业组,并逐步组建了采伐、运输、修理等各种专业户。 对采运设备实行内部委托经营,
将156台运材汽车,153台J—50拖拉机、304台油锯委托给林业局职工。改革单一集材生产方式,
采用机械、人力、畜力相结合集材方式。2002年,林业局将采运设备内部委托经营改为设备有
偿转让,当年有偿转让设备377混合台,其中有偿转让汽车217台。到2005年机械集材占年集材
总量的50%,人力集材占集材总量的5%,畜力集材占集材总量的45%。1989年至2005年累计生产
木材13 072 520立方米。

1999年林业局开始积极拓宽外向发展空间,与哈尔滨华诚公司合作,以劳务输出形式,到
俄罗斯赤塔洲莫戈恰地区七湖林场进行采伐和运输作业,为实施木材产业战略性转移奠定了基
础。到2005年累计输出劳务501人次,机械设备292混合台,境外累计生产木材 144 012立方米。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1993年,按照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要求,彻底取消了
商品材销售的指令性计划,将商品材销售推向市场,以客户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2001年
开始,调整贮木场生产布局,将原有的 7个林场管辖的大型贮木场调整为塔源、宏图、新林、
碧洲、翠岗5个局直属贮木场,木材生产成本由2001年的264.08元下降到2005年的 120.14元。
17年间,销售商品材 9 191 111立方米。1994年开始,成立木材销售稽查机构,加强了木材流
通环节管理,控制了林木产品的流失。1999年起,将木材拨与缴库分开,实行缴库、直拨对检,
原始单据输入微机,实行微机管理。

1989年起,采取租赁经营、国有民营等方式,发展林木产品加工业,实现林木产品的精深
加工。林业局把林产工业作为接续产业之一,不断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
新工艺开发新品种。林业局从管理入手,规范林产工业加工企业生产秩序,产品由粗加工向精
深加工转变。初步形成刨花板、细木工板、家具、地板块、卫生筷、牙签、食品棒等林木产品。
1997年,林业局加大林产工业加工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先后将卫生筷、刨花板、指接材、
胶合板、细木工板、活性炭等加工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实现国有民营。按照招大商、上大项目,
借助外力促进结构调整,推进林木产品精深加工的原则,引进资金2.1亿元,兴建年产 10万立
方米高密度板生产项目。到2005年,林产工业累计实现产值93 466万元。

采取政策扶持、明晰产权、保护私有财产等措施,发展多种经营产业。在职工庭院经济基
础上,明确农户土地资产归属,调动农户创新积极性,推行联产承包,保证蔬菜自给。天保工
程实施后,退耕还林 215公顷。2003年,按照地委“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总体战
略,确定以养鹿为重点,先后制定发展养鹿业优惠政策,为养鹿户提供保险、贷款,为鹿产品
统一申办商标注册,积极扶持养鹿业的发展。到2005年,全区养鹿7497头,建成个人所有集中
饲养鹿场39个,家庭养鹿 591户。1989年起发展机械化采金,2002年,按规定停止沙金开采,
黄金生产向岩金开采转移。1989年至2005年,累计实现多种经营产值82 441万元。


   (四)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按照因地制宜、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
原则,结合“净化环境、美化家园、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实施城镇改造三年工程。投资447.3
万元,整修城镇街路、修建文化广场;投资 927万元,利用三年时间改造自来水厂及管网,自
来水日供水能力达到2500吨,自来水管网达到52.3公里;制定《新林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改造危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改进人民居住条件,逐步实行住房商品化。居民住宅总面积由
1989年的590 433平方米,增加到741 714平方米,增长1.56倍,人均居住面积由9.94平方米增
加到13.45平方米。

改善交通条件,方便人民出行。铁路交通有嫩林线和林碧线贯通全区 178千米。2002年,
加格达奇至漠河高等级公路建成后,贯通新林区139.5千米。公路客运线路6条、18对次,各镇
公路客运通车率100%。2005年公路客运量5万人,货运周转量13 292万吨/公里。

1994年9月,新林区引进西门子 EWSD数字程控电话交换机,开通了程控电话,结束了人工、
半自动交换机历史;1996年,引进爱立信 2000型数字基站,GSM移动通信网,开通数字移动电
话及国际国内漫游。1998年,邮电分营后,电信业务打破了独家经营的历史,形成网通、移动、
联通、铁通等多家业务。2001年,通信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送,网络建设实现综合化、数
字化、宽带化。2004年2月,小灵通网络二期工程结束后,用户增至 5171户。至2005年,市话
用户11 019户,比1989年增加9693户,小灵通用户5392户;宽带用户985户;市话容量17682门,
比1989年增加15 682门。城镇每百户居民拥有移动电话 123部。建立起以邮递类、储蓄类、电
子类、集邮类业务为主的、多种业务补充的邮政综合业务体系。全区邮政局、所8个,邮路3条,
总长度75单程/公里。

1989年初,全民、集体、个体三部分组成的商业流通产业,共有管理、批发、零售和餐饮
业机构 373个,从业人员 1627人,社会商品零售额 3110万元。1989年后,商业体制改革力度
不断加大,国有商业逐渐被个体私营所取代,商品来源渠道更加宽阔,商品供应日益丰足,市
场全部放开。“十五”计划前四年,商业饮食业增加值以年均 15.7%的速度增长,2005年,实
现增加值2938万元。

1989年后,新林区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把投入当作发展教育
的第一要务,逐步加大教育投入、调整了网点布局、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拓展了办学渠道、
构建了大教育格局。1992年,新林区第一小学成为全省首批“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研中心。
1999年,实施校(园)长竞聘制、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制。2000年,调整教学网点布局,将全区
18所中小学校调整为12所,对镇(场)中学实行撤转合并,集中就读。投入 100万元,建立了大
兴安岭地区唯一一所寄宿制初级中学和唯一一所劳动技术学校。2001年,实施“阳光工程”,
建立助学基金,加大“控辍”力度。2005年,通过全省“双高普九”复检。到2005年,全区有
各类学校18 所,在校生 5503人,教职工 866人。形成了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
业教育、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教育网络。1989年至2005年,累计投入教育经费17 925万元;
累计考入专科以上院校96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小学升学率均为100%,初中辍学3人,
初中控辍率为0.23%。全区 27 199名青壮年,脱盲率100%,超过国家基本小康标准规定的成人
识字率85%的标准。

发展具有林区特色的文化事业。开放文化市场,形成多层次、多需求的娱乐方式,营造健
康向上的文化氛围。2005年,全区登记注册文化场所 92 家,其中网吧14家、音像制品16家,
歌舞厅44家,印刷厂1家,复印社7家,美术装潢公司5家、书店书屋5家。开展企业文化、广场
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组织书画摄影展、建设成就展、文艺演出等文化活动,
丰富林区人民文化生活。

1989年后,以全民健身为宗旨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异常活跃,早晚健身活动全面开展。由政
府规划、投资,开辟活动场所,配置体育设施,八个社区场所及居民小区均安装配套健身器材。
参加各项业余体育活动的群众由1989年的400余人发展到2005年的 5000余人。全民健身活动促
进了竞技体育的发展。1990年,在黑龙江省少年乒乓球比赛中,新林区荣获少年女子甲组团体
冠军。在大兴安岭地区第二至第五届运动会中,新林区体育代表队分别获得团体总分第一、第
二名的成绩。

发展新闻影视,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2005年,有电视台1座、差转台1座、卫星地面站
1座、每周播出时间 24小时。1999年起实现有线电视全区联网,有线电视覆盖率100%,有线电
视进户率95%。无线广播转播台每日播出时间24小时,广播覆盖率100%。

努力发展卫生事业,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条件。按照“无危房,房屋、设备、人员配套”的
要求,引进了移动式床头X光机、 CT等现代化设备,提高诊断治疗水平。成功开展了脑出血微
创钻孔引流术、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间盘摘除术、腰椎管狭窄开窗减压术、断指再复术、溶
栓抢救急性心肌梗塞等难度较大疾病的手术和治疗。2005年,全区有各类医疗机构 9个,床位
157张,卫生技术人员214人,基本具备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突发性意外的应急能力。1989年后,
加强了预防保健工作, 消灭危害严重的传染病。2005年全区人口出生率4.58‰, 自然增长率
-1.34‰,人口死亡率5.9‰,传染病总发病率205.3/10万。新林区职工医院取得国家二级乙等
医院资格。

1990年起,开始实施“科教双兴”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1992年,西伯利亚红松引种项
目列入黑龙江省“八五”重点科研项目后,在张美钧带领下,经过 6年努力,1998年西伯利亚
红松定植成功, 成活率为95%。建起富林和中心苗圃两个科研试验基地,开展北药种植和牧草
种植科学试验。鼓励民营企业开发科技产品,以鹿产品为重点,研制成功鹿肝胶囊和鹿血胶囊,
产品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厅审批,获得食字号生产许可证,2005年参加了“哈洽会”特色产品展。
1990年至2005年,累计投入科技经费1703.68万元,开发、引进、推广科研项目 74个,“十五”
期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5%。

17年间,新林区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 1989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 3024元,
1995年增长到5422元,1997年,企业亏损,曾发生拖欠职工工资,2005年达到7116元。比1989
年增长1.35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1990年的1188元增到2005年 5920元,平均每年增长315
元。1989年,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936万元,人均存款0.17万元,2005年存款余额69 688万
元,人均存款1.26万元。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置于消费后位的居住、通
信、文化消费已提到前位。居住条件由“奋斗”型向“舒适”型发展,由简单粉刷,向复杂装
修发展。信息沟通由书信交流向语音交流发展;饮食需求由“温饱”型向“营养”型发展。互
联网已成为家庭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具。

建立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为主要险种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工薪收入者及城
镇个体劳动者一体化养老保险已纳入地区级统筹。初步实现费用筹集基金化、资金来源多渠道、
待遇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由1989年的2739人,发展
到2005年10 054人,参保率达到100%。6675名离休、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全部实行社会化
发放。

1999年起,开始实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有3995人领取 278.8万元最低生活保
障金。


   (五)

  1989年到2005年,新林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面经受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
体主义、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教育,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发生了时代性变化。特别是经过17年
的实践检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在人民心中深深扎根,全区上
下更加坚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全区人民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快速进行物质
文明建设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
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形成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

1989年起,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爱
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
人。1991年起,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对林区兴衰
与自身利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进行广泛深入的讨
论,总结概括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创新求实、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新林精神”,
统一思想认识。着力宣传、推广以常孟久、张美钧等为代表的英雄模范人物和先进群体,用先
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来影响、感召、鼓舞、带动全区人民。在职工中开展爱岗敬业“四有”达
标活动,在公民中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在共产党员和机关干部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
讲正气”和“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爱祖国、讲
理想、比学习、做新人”教育活动。以主题活动为载体,采取典型引路、重点突破的方式,推
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具体操作中,以职业道德建设和公益环境建设为主,广泛开展社会
公德和传统美德教育。开展文明城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并将活动逐
步延伸到文明小区、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文明居民。

在创建文明城镇、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活动中,逐步加大城镇基础建设的投入,按照净化、
绿化、美化、香化、亮化的要求,
提高城镇建设整体水平。1992年,在连续三年获得黑龙江省文明城镇建设先进区、文明林场建
设先进局称号的基础上,获得黑龙江省文明城镇建设先进区标兵称号。2003年,获得黑龙江省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5年,将“创新载体、重点推进、完善机制、提高水平”作为
总体工作思路,组织文明城镇创建活动,并再次成为黑龙江省文明城镇建设先进区。2005年,
新林区树立区级标兵单位6个、区级文明林场3个、文明小区7个、文明单位43个。


   (六)

  自开发建设到2005年,累计生产木材28 317 584立方米,累计销售商品材24 357 909立方
米。上缴利税20.17亿元。累计天然幼中林抚育304 893.5公顷,累计更新造林 135 949.6公顷,
公益林抚育33 619.6公顷,天然林管护面积845 972公顷。

新林区在中共大兴安岭地委领导下,不断向传统观念、传统机制发起挑战,不断从封闭走
向开放。紧紧抓住 “天保”工程、西部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有利契机,2005年在全面总结“十五”时期和建区以来的经验
与教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发展主线,制定《新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
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行署“生态立区、工业富区、项目兴区、打造园区、富民强区”
的工作思路,围绕生态体系、产业体系、社会保障及服务体系建设,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
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宗旨,保护天然林资源为目标,使经济及资源平衡服从于生态环境的改善,
把调减木材产量,调整经济结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作为重点。确定发挥林区多种资源优势,
培育生态接续产业,重点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业、绿色食品业、北药开发业、矿产开发业、生
态旅游业。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84.82%,森林蓄积增加到7400万立方米。城镇人均可支
配收入将达到国家小康标准12000元,年均增长15.1%。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4 775万元,年均增
长9.79%。产业比重调整到22:49:29。林业企业总产值达到67462万元。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
达到84.9%以上,森林蓄积达到0.76亿立方米,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9 26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达到25 200元,林业企业总产值达到91 179万元。逐步把新林区建设成生活环境优
美,生态环境最佳,区域经济最强、人民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型林区。

资源是创造未来的基础,优势是发展的起点。富集的地上地下资源,决定着新林区经济和
社会发展的巨大潜力与广阔前景。展望未来,深入认识区情,辉煌的业绩对新林走过的历程作
出了最好的诠释。新林将以更稳健的步履,创造倍加辉煌绚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