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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

大事记

1989年


  


2 月

14日 黑龙江省副省长戴谟安到新林区检查防火工作。

20日至21日 召开新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78人,选举增补
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

25日 公布《新林区干部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实行新任科级干部试用期、干部聘任、离
任审计、干部交流、研究员,提前离岗、场(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院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党政职务分设等10项制度。

28日 召开新林区第十八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标兵22个、科级单位先进集
体21个、股级先进集体7个、劳动模范标兵22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644名。  


5 月

4日 举办新林区首届青年艺术节。

6日 召开千人“五、六”火灾反思教育大会。

21日 区委常委杨占清、刘铸、尹富江、门玉林、刘学东、崔占林收听地委电话会议,听
取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关于北京学潮情况通报》。


6 月

1日 行署办公室批准变更直属企业法人名称, 将林业部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新林林业局
更名为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新林林业局。

是日 澳大利亚森林防火考查组到塔源林场考查林场防火情况。

20日 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 传达邓小平同志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的讲话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告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书》。


7 月

1日 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六十八周年大会。会上表彰先进党委1个、先进党总支 1个、
先进党支部19个、优秀共产党员6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组织干部8人。

10日 召开区委全委扩大会议,传达国务院李鹏总理在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所作的《关于赵
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


8 月

8日至11日 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吴宪国率省精神文明建设检查组到新林区, 检查
新林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5日 公布《新林林业局全员抵押承包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碧洲林场为试点。

是月 全省林区民兵工作会议在新林区召开,省军区副司令员于殿臣出席会议。

是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新林林业局为国家节约能源二级企业。


11 月

2日至4日 召开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五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 229名,大会选举产生
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29名、候补委员4名。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3名。五
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门玉林、尹富江、刘铸、刘学东、李传生、杨占清、薛正民、魏
文彦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魏文彦为书记,杨占清、薛正民、刘铸为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全
体会议选举门玉林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马庭华为副书记。

是年 全区总面积869 971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57 746公顷,活立木蓄积量73 610 000
立方米,有林地蓄积量70 251 00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