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
1993年
1 月
11日 刘铸、刘吉祥、张新凤出席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4 月
3日 省妇联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在新林区召开。
6日至8日 召开新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 100人。依法补选
李宝君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占国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日 区委作出《机关干部下派基层锻炼暂行规定》。
15日 区政府(林业局)第27次常务会议决定注销新林胶合板厂、新林牙签厂、新林木材加
工厂。成立新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胶合板车间、牙签车间和制材车间。
5 月
4日 林业部批准组建富林林场。
31日 区政府(林业局)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第一建筑工程处更名为新林林业局建筑工程处。
6 月
3日 举行新林区人民警察授衔仪式。授予一级警督 2人,二级警督5人,三级警督12人;
一级警司28人,二级警司39人,三级警司12人;一级警员9人。
17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典铭一行八人由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陈松元陪同到新林区检
查工作。
18日 省纪委副书记迟建行等一行五人到新林区检查工作。
7 月
1日 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二周年大会,命名标准化党支部102个,表彰先进党组
织37个、优秀共产党员70人、模范党务工作者11人。
12日 在大兴安岭地区第三届运动会,新林区代表团获金牌76枚,银牌49枚,铜牌38枚,
获县区局团体总分第一名,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和1988~1992年体育工作先进区(局)称号。
是月 第一小学迁到新建校舍与第三小学合校,保留新林区第一小学校名,将第四小学更
名为第三小学。
8 月
6日 省精神文明办副主任刘俊杰一行5人到新林区对文明城镇及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复查。
10日至12日 召开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六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 266名,选举产生中
国共产党新林区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29名,候补委员6名。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纪律检查
委员会委员13名。区委六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门玉林、马庭华、王恩生、邢立平、孙绍军、李
宝君、李泽君、彦士文、赵宪阳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赵宪阳为区委书记,李宝君、门玉林、
彦士文为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马庭华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0日 军分区副司令员王元和率三县四区武装部领导到新林区检查武装工作和考核民兵训
练情况。
13日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韩桂芝、地委组织部部长张玉鹏一行 4人到新林区检查党建和组
织工作。
26日 区委、区政府作出《鼓励和支持干部创办经济实体及自谋生路的暂行规定》。
10 月
21日至23日 召开区政协第四届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76名。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选举吕守勇为政协主席。
25日至28日 召开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大会代表 126人。依照法定程
序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0人。选举刘铸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史
宝海、王培昌、张玉芹(女)、王雅茹为副主任,选举李宝君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泽君、王恩
生、吕海林、李铁强(女)为副区长,潭凤余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占国为检察院检察长。
11 月
13日至15日 团地委在新林区召开大兴安岭地区青年工人技术比武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