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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营林调查设计

第二节 营林调查设计




1987年 7月,营林调查设计工作从森调大队分出,成立营林调查设计大队,归属森林经营
公司领导。7个林场及2个经营所各设1个调查小队,共有调查队员75人。1966年至 1988年共完
成营林调查设计天然幼中林115 449.53公顷、母树林抚育5578.67公顷、整地23 833.33公顷、
造林19 078.67公顷。

1989年,区(局)营林调查设计大队承担营林调查设计工作。依据《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
采伐更新调查设计规程》和新林林业局编制的《营林调查设计实施细则》,对郁闭度、更新频
度采用带状调查,对立地条件采用块状调查。按立地条件、林分类型等因子设计为幼林抚育、
幼中林抚育、母树林抚育。更新方式设计为人工更新,人工促进更新,天然更新。调查设计资
料,按类别报区资源科、营林处等部门审核,再由资源科报地区资源局、营林局等部门进行审
批。 当年调查设计完成天然幼中林抚育9666.7公顷。母树林抚育 13.3公顷。为下年整地更新
1400公顷,造林4659.7公顷。

1992年,主伐和营林两支调查设计队伍合并为新林区(局)森林调查设计大队。当年调查设
计完成天然幼中林抚育11 333.3公顷,母树林抚育30.2公顷,为下年整地更新 133.3公顷,造
林6 376公顷。

1994年,依据《大兴安岭营林技术规范》,林业局制定新的《营林调查设计实施细则》,
营林调查以小班为单位,在小班的样方内进行幼树、植被、立地条件、土壤等因子调查。调查
设计完成天然幼中林抚育12 187公顷,母树林抚育4.5公顷,为下年整地更新 1334公顷,造林
5817公顷。

1996年,调查设计天然幼中林抚育17 000公顷,为下年整地更新530公顷,造林 1668公顷。

1998年,依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下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营林调查设计暂行规定》开
始公益林调查设计。完成公益林设计6666公顷,天然幼中林抚育11 333公顷,母树林抚育23.1
公顷,为下年整地更新600公顷,造林550公顷。

1999年,执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制定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营林技术标准》,进行公益
林调查设计26 300公顷。

2001年,内业资料实行微机全面管理。当年调查设计完成天然幼中林抚育11 600公顷,为
下年整地更新650公顷,造林30.7公顷。

2002年,为适应零散伐区的调查,对调查队伍进行重组,山上中队变小队。当年设计完成
天然幼中林抚育10 600公顷,为下年整地更新755.7公顷,造林35.4公顷。

2004年,建立了内外业数据库,把文字材料、平面图、信息等资料正规存档。同时内业实
行岗位计件工资承包到人。当年调查设计完成天然幼中林抚育6000公顷,母树林抚育 299公顷,
为下年整地更新612.7公顷,造林209.1公顷。

2005年,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分配原则,小队提前完成所驻林场调查计划后,可到其
他未完成计划的林场调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验收技术员驻小队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
解决,保证调查设计质量。当年调查设计完成天然幼中林抚育8830公顷,为下年整地更新317.78
公顷,公益林抚育653.6公顷。

至2005年,调查设计完成天然幼中林抚育168 961.8公顷,母树林抚育554.4公顷;为下年
整地更新14 227.38公顷;造林53 700.2公顷,公益林抚育33 619.6公顷。

1989年至2005年营林调查设计统计表
表4—1 单位:公顷




续表4—1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