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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资源监督

第三节 资源监督





机 构

1989年,林业部下发《关于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设立派驻森工企
业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通知》,大兴安岭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向新林林业局派驻森林资源监
督员办公室,定员3人,主任监督员(副处级)1人,科级监督员 2人。党务、行政及业务由新林
林业局和大兴安岭资源监督员办公室双重管理。

1999年,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下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
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森林资源监督员办公室更名为森
林资源监督办事处,正处级事业单位,编制 8人,主任(正处级)1人,副主任(副处级)1人,科
长 3人,内设资源监管科、林政监管科、综合科。行政及业务由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和大兴
安岭森林资源监督办事处领导,党务工作由新林区委领导。处级领导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管
理、科级干部由大兴安岭地区人事局和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管理。

2005年,编制8人,主任(正处级)1人,副主任(副处级)1人,科长3人,内设资源监督科、
林政监督科、综合科。


监 督

1989年,资源监督员办公室对林业局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
是森林资源政策、法规的执行,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的执行,采伐限额的编制与执行,年
度森林总采伐量计划、木材销售总量计划、运输控制总量计划的执行,木材加工原料来源的审
核,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制度的实行,伐区调查设计审批、伐区拨交和验收制度的执
行,造林绿化规划的实施、造林更新成果检查和新成林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汇总统计及
分析上报、统计年报制度的执行等情况。

1990年,对林业局主伐和营林验收情况进行监督,下达监督通知书4份。

1991年,对林业局主伐和营林验收情况进行监督,下达监督通知书15份。对林业局森林采
伐总量、木材销售总量、运输控制总量进行检查,提出监督意见、建议6项。

1994年,对林业局主伐和营林验收情况进行监督,下达监督通知书22份。对林业局森林采
伐总量、木材销售总量、运输控制总量进行检查,提出监督意见、建议 5项。对林业局林政案
件进行督察,提出监督意见5项。对林业局资源档案管理进行检查,提出监督意见2项。

1997年,对林业局主伐和营林验收情况进行监督,下达监督通知书13份。对林业局森林采
伐总量、木材销售总量、运输控制总量进行检查,提出监督意见、建议 8项。对林业局林政案
件进行督察,提出监督意见6项。对林业局伐区调查设计审批进行监督,提出监督建议 10项,
对林业局各镇(场)开发农业用地情况进行检查,提出监督建议12项。对富林农业开发用地进行
检查,提出监督建议 5项。对林业局造林绿化实施更新成果和成林验收情况进行检查,下达监
督通知书2份。

1999年,资源监督专员办公室对林业局资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有:林地、
林权管理及出让、转让、出租林地和征占用林地情况;管护责任制的落实和效果,育林基金森
林管护费和生态效益补偿金的使用;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执行,森林分类区划经营和森林经营
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森林资产化管理。对林业局下达主伐和营林验收情况监督通知书13份,提
出森林采伐总量、木材销售总量、运输控制总量监督意见、建议 4项。提出林政案件监督意见
1项。提出伐区调查设计审批监督建议 11项。下达造林绿化实施更新成果和成林验收监督通知
书 3份。监督天保工程实施情况,下达监督意见 2份。检查资源档案管理情况,提出监督意见
1项。

2000年,对林业局主伐和营林验收情况进行监督,下达监督通知书12份。对林业局森林采
伐总量、木材销售总量、运输控制总量进行检查,下达监督意见、建议 3项。对林业局林政案
件进行督察,提出监督意见2项。对林业局资源档案管理进行检查,提出监督意见1项。对林业
局伐区调查设计审批进行监督,下达监督建议13项。对林业局天保工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下达监督通知书 1份。对林业局造林绿化实施更新成果和成林验收进行检查,下达监督
通知书1份。

2001年,资源监督办组织人员到各林场向职工群众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
等林业法规,提高依法保护、依法利用森林资源的思想意识。开展“三总量”执行情况的监督
检查,对 7个林场的木材库存、木材凭证运输、木材加工厂点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与林业局召
开了监督例会,对存在的地拨手续不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依法处理了 4人。对专员办、资源
局批转的2起林政案件进行调查,并提交了调查报告。

2002年,按调查设计面积的3%,对当年调查设计进行了抽查,审核全部符合要求。协助林
业局向木材加工厂点派驻76名驻厂员,实行监控,把住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关。与林业局生产
机电部联合举办木材生产股长、段长培训班,针对资源管理现状及要求作了专题讲座,培训98
人。

2003年,资源监督员办公室对林业局当年的主伐和营林调查设计质量进行了抽查,对存在
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 保证了伐区拨交的顺利进行。召集林业局有关部门参加的监督例会4
次,提高了驻在局严格执行“三总量”的认识和自觉性。

2004年,资源监督员办公室对林业局木材采伐限额、调查设计、伐区作业质量、木材加工
厂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将发现的违章作业、伐区剩余物利用等倾向性问题通报和反馈给
3个驻在单位,提醒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防止问题的发生和扩大。

2005年3月 31日,由资源监督办牵头、资源科、林产工业科等有关部门组成木材加工厂点
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全局加工厂点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下发监督整改通
知书15份,限期进行了整改。 4月初,抽调林业森调大队、资源科、生产科、营林处、林产工
业科、木材科、统计局、财务科等有关科室人员与监督办全体人员组成“三总量”检查组,采
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对塔尔根林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三总量”检查,
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林场,促进了“三总量”管理工作。8月4日至9月4日,监
督办牵头开展了有监督办全体和林业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173人,分三批参加林业法制教育和
普法学习月活动。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发展的决定》等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提高了资源保护意识和依法
经营森林资源的自觉性。11月份,监督办会同资源科等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违法收购运输木材
专项整治工作,对6个加工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公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