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队伍 森林警察部队
1989年11月15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决定增建新林、图强两个森林警察大队。经黑龙江省
森林警察总队批准,1990年3月31日,组建了新林大队,定编100人,队址建在新林镇内,营级
建制,其中干部13人,警士87人。1997年10月,森警队整编,新林大队人员全部撤出,调入大
兴安岭地区森林警察支队一、二大队。
专业扑火队
1989年3月前,区(局)有4个护林中队(副科级建制),共有扑火队员 290人。一中队驻防新
林镇,有队员100人;二中队驻防翠岗镇,有队员100人;三中队驻防塔源镇,有队员50人;四
中队驻防宏图镇,有队员40人。护林中队实行统一着装,集中食宿、学习、训练。防火期内经
费由林管局下拨,防火期后经费由各中队进行生产自补。12月,防火总指挥部将 4个护林防火
中队撤销,以各林场为单位,重新组建专业扑火队伍,负责防区内的扑灭火任务。
1990年,区(局)推广塔源林场1987年组建的防武结合专业扑火队经验,各镇相继设置了防
武结合专业扑火队。全区(局)扑火专业队有280人,其中塔源50人、宏图40人、新林林场 50人、
大乌苏20人、碧洲20人、翠岗40人、富林经营所40人、塔尔根20人。
1992年,全区(局)扑火专业队有195人,其中塔源25人、宏图20人、新林林场 30人、大乌
苏20人、碧洲20人、翠岗30人、富林经营所30人、塔尔根20人。
1995年,全区(局)专业扑火队有210人,其中塔源30人、宏图30人、新林林场 30人、大乌
苏20人、碧洲20人、翠岗30人、富林经营所30人、塔尔根20人。
2000年,全区(局)专业扑火队有210人,其中塔源30人、宏图30人、新林林场 30人、大乌
苏20人、碧洲20人、翠岗30人、富林经营所30人、塔尔根20人。
2002年至2004年,全区(局)专业扑火队有 320人,其中塔源、宏图、新林、大乌苏、碧洲、
塔尔根各30人,翠岗、富林各40人,区(局)扑火大队50人,林海10人。
2005年,全区(局)专业扑火队有379人,其中区(局)扑火大队有119人,翠岗、富林各40人,
塔源、宏图、新林、大乌苏、碧洲、塔尔根各30人。
1989年至2005年专业扑火队人员统计表
表4—8 单位:人
续表4—8 单位:人
基干民兵扑火队伍
1989年,防火总指挥部以林场为单位按民兵组织形式组建扑火队,队员由年龄在18至50周
岁身体健康的男职工组成。按照扑火预案规定,发现山火后,专业扑火队立即出发,基干民兵
队伍随后出发,跟在专业队后面清理火场。全局有基干民兵扑火队员 800人,其中塔源、宏图、
新林、大乌苏、碧洲、翠岗、塔尔根各有100人,林海、富林各有50人。
1995年,全区共有基干民兵扑火队员 870人,其中塔源、宏图、碧洲、翠岗、塔尔根各有
100人,新林有130人,大乌苏有140人,林海、富林各有50人。
1996年,全区共有基干民兵扑火队员 900人,其中塔源、宏图、碧洲、塔尔根各有 100人,
新林、大乌苏、翠岗各有150人,林海有50人。
1997年,全区共有基干民兵扑火队员 600人,其中塔源、宏图、大乌苏、碧洲、翠岗、塔
尔根各有100人。
2000年,全区共有基干民兵扑火队员930人,其中塔源、宏图、碧洲、塔尔根各有100人,
新林有160人,大乌苏有140人,翠岗有130人,林海和富林各有50人。
2002年,全区共有基干民兵扑火队员 800人,其中塔源、宏图、新林、大乌苏、碧洲、翠
岗、塔尔根各有100人,林海和富林各有50人。
2004年,全区共有基干民兵扑火队员 500人,其中大乌苏、翠岗各有 100人,塔源、宏图、
新林、碧洲、塔尔根,森调大队各有50人。
2005年,全区共有基干民兵扑火队员650人,其中塔源、宏图、新林、碧洲、翠岗各有100
人,塔尔根、大乌苏、森调大队各有50人。
1989年至2005年基干民兵扑火队人员统计表
表4—9 单位:人
续表4—9 单位:人
群众扑火队伍
1989年,区(局)在9个镇(场)设群众扑火队,队员由 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男职工担任,
在春、秋防火期内,由镇(场)分指挥部确定人员,统一组织待命,在区域内或区域外发生火灾
时,根据上级命令,由区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调动,全区有群众扑火队员1750人。
1992年,全区有群众扑火队员2150人。
1995年,全区有群众扑火队员1950人。
2000年,全区有群众扑火队员1600人。
2003年,全区有扑火预备队员500人,群众扑火队员1230人。
2005年,全区有扑火预备队员500人,群众扑火队员1060人。
1989年至2005年群众扑火队员统计表
表4—10 单位:人
续表4—10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