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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六篇 林产工业

第一章 产业管理

第一节 机构





1989年 12月,新林林业局林产工业分公司撤销,成立林产工业公司。编制 22人,设主任
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19人。下设生产股,综合股,质量监督股。

1994年11月,林产工业公司和新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合并,组建新林林产工业总公司。
总公司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总工程师1人,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各 1人。总
公司设生产部、销售部、技术部、劳资部、政工部、防火部、材料部、综合部等8个部。

1996年10月,依据《关于新林区(局)党政企定编改革方案》,撤销林产工业总公司,设立
林产工业科。编制4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2人。

1999年3月,林产工业科和林副产品销售信息中心合并,成立林产工业公司。编制9人,设
经理1人,副经理 2人,工作人员6人。下设生产部、统计部、财务部。11月,林产工业公司、
多种经营公司、乡企局、农业局合并成立产业发展公司,编制16人,其中党支部书记、经理各
1人,副经理6人,工作人员 8人。公司下设林产部、多种经营部、乡镇企业部、农业部、计财
部、综合部。

2000年,产业发展公司编制18人,其中经理、党支部书记各1人,副经理3人,机关设林产
工业部、多种经营部、农业部、计财部、综合部。

2005年,产业发展公司有职工18人,机关内设部门进行了调整,内设林产工业部、中小企
业部、综合部、农业和多种经营部、绿色产业管理办公室、非国有经济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