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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质量管理

第三节 质量管理





1989年,林产工业公司成立全面质量管理股,各综合利用加工厂及所属车间、班组设立产
品质量小组,林产工业各种产品实行公司、场、车间、班组四级质量管理,林产工业公司采用
月考核, 季度评比,年终奖励的办法,对基层质量管理工作实行监督。 生产的纤维板合格率
95.35%,胶合板合格率95.3%。锯材出材率60.1%,一等品率71.0%。

1992年,林业局举办木材加工“专业技术”培训班,聘请东北林业大学木材加工系教授授
课,有20人获得了木材加工专业证书。

1993年,林业局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林产工业公司对下属企业下达产品质
量技术指标,每月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通报,对达不到技术指标的企业进行经济处罚。
纤维板合格率95.0%,胶合板合格率95.7%,刨花板合格率91.0%,锯材出材率62.4%,一等品率
72.0%。新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和兴国筷子厂被地委、行署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1996年,林产工业公司制定了《林副产品加工管理办法》,按月下达生产计划和质量标准,
每月对各加工企业进行质量检查。 各企业按要求进行产品加工。纤维板合格率95.1%,胶合板
合格率95.1%,刨花板合格率92.0%,锯材出材率61.1%,一等品率72.0%。

2000年,林产工业公司生产部对各下属企业进行月抽查、季检查,年终进行产品质量评比。
经大兴安岭地区标准计量局进行检查, 产品合格率达国家标准。锯材出材率64.1%,一等品率
73.0%。

2004年,产业发展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林产工业产品质量检查、监督。坚持定期质量检查制
度和产品质量评比制度, 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胶合板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比计划提高
3%。其他人造板产品合格率与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

2005年,产业发展公司继续加强了林木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坚持定期产品质量检查制度
和产品质量评比制度,产品质量稳步提高。锯材合格率计划为95%,完成98%,比计划提高3%。
卫生筷一、二等品率计划50%,完成56%,比计划提高6%。其他林木产品均达到国家或企业标准。

1989年至2005年人造板产品质量统计表
表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