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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屋

第九篇 城建 环保

第一章 区址建设

第一节 房屋





公用房屋

1965年至1988年,区(局)建成各类公用房屋 134 785平方米,其中,厂房库房38 666平方
米;中学、小学教育用房 28 924平方米;文化、卫生用房 15 465平方米;商业饮食福利用房
22 410平方米;办公类其他用房29 320平方米。在各类房屋中砖木结构 122 406平方米,土木
结构8029平方米,板木结构4350平方米。

1989年,区(局)利用更新改造资金42.5万元,建商业局易燃品库 500平方米,果品库1000
平方米, 利用林价资金建防火仓库200平方米,利用集体自筹奖金 373.7万元,建宏图筷子厂
1900平方米,筷子厂锅炉房490平方米,成品库600平方米,改造新林综合厂胶合板车间8558平
方米。

1990年,建公用房屋6043平方米,其中,职业高中教室2500平方米,微波楼1800平方米,
技校理化室和车库200平方米,建环卫站车库400平方米,防火办营房800平方米,营林机库500
平方米,锅炉房167平方米,自来水公司水源井房和水栓房176平方米,总计投资184.2万元。

1991年,投资93.3万元,建营林处药品库100平方米、泵房和电站房120平方米、森警队车
库150平方米、防火办仓库200平方米、集中供暖锅炉房200平方米。

1992年,在人民路利用更新改造资金建法院办公楼 2000平方米,环保办公楼60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100.4万元。利用地方自筹资金45万元建设交警队办公楼500平方米,建工商银行办
公楼 1520平方米。区政府投资4万元,对水毁后气象站办公楼 600平方米,进行了复建。投资
153.1万元建其他各类房屋3935平方米。

1993年,增加对教育投入,投资297.4万元,建第一小学教学楼 3383平方米。投资13.3万
元,建第一小学锅炉房137平方米。投资25万元在新林站前建新城服务楼500平方米。投资32万
元建集中供暖锅炉房370平方米。投资89.3万元建物资仓库1608平方米,投资 36.7万元建其他
房屋500平方米。

1994年,利用地方自筹资金380万元,建税务办公楼2500平方米。投资 20万元建营林处车
库与工舍400平方米。

1995年,在营林处办公楼西侧建新星商贸城,总面积3740平方米。

1996年,利用自筹资金40万元,建办公住宅合一的国税局办公楼,建筑面积为 460平方米。

2001年,投资45万元,建设二中食堂960平方米,锅炉房 300平方米。利用自筹资金819.7
万元建邮政局综合楼,总面积6019平方米。区(局)投资35万元,对新林宾馆进行改造,一层为
营业大厅,二层以上为办公楼,面积为2885平方米。

2002年,区(局)投资425万元,对新林区二中进行改扩建,扩建食堂480平方米,改造教学
楼2451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实验楼6412平方米。当年,在人民路与林城路交汇处建商业营
业用房10 501平方米,总投资1110.2万元。

2004年,由牡丹江海洋房地产开公司开发,黑龙江抚远县远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在人民
路与园林路交汇处建地税局办公、住宅综合楼485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127平方米,工程总
造价800万元。

2005年,区(局)投资128万元,,新建看守所775平方米,对原电影院、文体馆进行室内改
建,更名新民社区,改建面积2534平方米,改建投资70万元。原三区人民商场改建成林城社区,
改建面积1060平方米,改建投资55万元。投资10万元新建盐业公司办公室 224平方米。对新林
火车站、区政府1号、2号办公楼、劳动局办公楼、公安局办公楼、疾病控制中心、镇站前派出
所、产业发展部办公楼进行了维修。


住 宅

1965年至1988年,区(局)址建住宅209 203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149 973平方米,土木
结构59 230平方米。

1989年,利用更新改造资金30万元,建砖木结构平房住宅1000平方米,利用集体自筹资金
13.2万元建砖木住宅840平方米,利用以木换房资金更新土木为砖木住宅8740平方米。

1990年,建砖木住宅7080平方米,总投资 255.6万元,其中利用三换材更新土木结构住宅
3540平方米。

1991年,加快住宅建设速度,投资 643万元,对土木结构住宅进行更替,建砖木结构住宅
19 353平方米,其中楼房3栋6736平方米。

1992年,投资62.9万元,为新林林场职工建住宅1200平方米,地方自筹投资68万元,建邮
局住宅720平方米,粮食局住宅800平方米,气象站住宅 500平方米。利用三换材、育林基金、
救灾材、森工经营性资金476.6万元,建砖木结构平房住宅 1482平方米。利用房改资金建住宅
楼2栋5700平方米,更替危房住宅3588平方米。

1993年,为实现住宅商品化,利用房改和折旧资金1028.4万元新建住宅楼5栋 18 288平方
米,出售给居民。利用水灾复建资金251.9万元建平房住宅 9071平方米。利用房改资金新建砖
木住宅400平方米。

1994年,利用森工非经营性投资和开发基金180万元,建住宅楼 3787平方米。地方自筹投
资85.1万元,新建平房住宅1736平方米。

1995年,翻新土木结构住宅5064平方米,总投资211.6万元。

1996年,新建住宅楼1栋,面积3787平方米,投资312万元。

1997年,利用自筹资金建网通公司住宅楼1栋(一楼为车库),总面积为 3111.4平方米,投
资250万元。集资83万元建平房住宅1450平方米。

1998年,建砖木结构平房住宅1710平方米,投资60万元。

1999年,建平房砖木住宅2000平方米,投资150万元。

2000年,区(局)投资500万元,建经济适用住宅楼2栋,面积6440.5平方米。两楼一楼均为
为商业服务用房,面积1313平方米。住宅面积5 127平方米。

2002年,建经济适用住房1栋,面积4609平方米,投资396.4万元。

2005年,区址内有住宅楼房30栋,住户1489户,面积85 237平方米,砖木平房住宅1002栋,
住户6460户,面积248621平方米,板泥平房住宅住户773户,面积21 99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