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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





建设环保局(建委)

1965年4月,新林林业公司会战指挥部设基建组。负责全公司基建工程。1968年5月,成立
基本建设科,编制8人,设道桥组、工民建组。

1989年,区建设委员会(林业局基建科),编制12人,有科长1人,副科长2人,下设道桥、
环保、工民建、采暖、预算、工程质量监督股。

1990年2月,环保组分出,成立环保局,人员减至10人。

1996年,建设委员会与环保局合并,更名为建设环保局,编制14人,与土地矿产局合署办
公。

1998年4月,设计室、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建设环保局合并,人员增至 21人,其中:工程质
量监督2人,设计室5人。

2002年,环保局与建设局分开,组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建设局编制减至14人,与国土
资源环境保护局合署办公。

2004年,建设局编制14人,有局长1人,副局长1人,下设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工民建、
预算等组,与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合署办公。

2005年,建设局与环保局合并,更名为建设环保局,编制16人,有局长1人,副局长1人,
下设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工民建、预算环保等组,国土资源矿产局分设。


房产处

1989年,区(局)房产科有职工 110人,有科长1人,副科长1人,设财务、劳资、房管等11
个股室。下设维修队、房建队、制材厂等5个生产单位。

1991年,房产科更名为房产局,增设房改办公室。

1996年,房产局更名为房产处,设政工、房管、财务、材料、劳资等 7个股室,下设维修
队、车队和供暖队,有职工82人。

1999年,成立供暖公司,下设9个供暖站。

2005年,房产处设党支部书记1人,主任1人,班主任 3人,下设财务、劳资、政工、房管、
材料、行政、档案、房改8个股室,基层有车队、煤建装卸队和供暖公司。有职工2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