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卫生保洁 1989年,区政府制定《新林区乡容镇貌管理暂行办法》,把治理环境卫生纳入文明城镇创
建活动中,加强和充实各镇环卫队伍。全区有环卫站(队)6个,环卫工人286名,各种运输车辆
12台,其中:新林镇环卫站有职工164人,各种车辆5台,设市政监察员14名,年处理垃圾74 250
吨;塔源镇环卫站有职工32人,各种运输车辆1辆,手推车4辆,年处理垃圾 256吨;宏图镇环
卫站有职工16人,手推车8辆,设市政监察员6人,年处理垃圾120吨;宏图镇环卫站有职工9人,
运输车辆1台,年处理垃圾780吨;大乌苏镇环卫站有职工25人,运输车辆2台,设市政监察员1
人,年处理垃圾2160吨;碧洲镇环卫站有职工40人,运输车辆3台,设市政监察员4人,年处理
垃圾 300吨。新林镇环卫站隶属区文明办管理,其他镇环卫站隶属街道办事处管理。按照《新
林区镇容乡貌管理暂行办法》, 单位门前实行“五包”(包卫生、绿化、排水沟畅通、地沟盖
板完好、冬季清理积雪),居民门前实行 “三包”(包清理垃圾、刨冰池、地面平整)。各乡镇
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市政监察人员25名,实行包片监督检查。全年处理垃圾77 565吨,设
置卫生箱1 320个。按规定收取卫生费8.1万元。
1990年,翠岗镇建立卫生队,有环卫人员42名,配备运输机动车 4台。全年环卫职工增至
328人。运输车辆增至16台。
1993年,区政府投资14.8万元,为新林镇购进排污车1台。宏图镇为环卫队配3台机动车清
理垃圾。全区7个乡镇运输车增至19台,设置卫生箱1370个,处理垃圾 79 226吨,收取卫生费
8.7万元。
1994年,大乌苏镇增加3台解放翻斗车。全区环卫运输车增至22台,年处理垃圾 80 123吨。
1996年,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各镇集中清理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出动15 000
人次,各种车辆350台次,清理垃圾废物2100吨,疏通排水沟3500米,改造公厕 17个,平整街
道14 500米。环卫站隶属镇政府管理,新林镇成立市政监察大队,有市政监察人员11名。
2000年,塔尔根镇组建环卫队,职工 20人,四轮机动车1台。大乌苏镇采取公开招标的办
法,将卫生保洁承包给7名职工,设市政监察员5人。全区环卫站(队)增至8个,人员291名。运
输机动车增至20台。
2003年,全区开展“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开展治理“脏、乱、差”,共出动
职工、群众17 000人次,各种车辆350台次,运沙土平整街道巷道155条,粉刷公厕29座,清除
卫生死角21个。新林镇对“五包”责任区检查评比,受检单位52个,优级单位占83%。
2005年,治理居民区与街道乱倒垃圾,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的不卫生行为。新林镇在居民
区拆除乱设厕所63处,实行干湿垃圾分开,新建渗水井51处,拆除影响环境卫生的板障子23 350
米,清除城镇周边垃圾堆150处。开展卫生专项治理活动,出动车辆120台、职工家属5000人次,
清理垃圾250车,拆除铁路、公路沿线板障子2万延长米,清除散乱堆积物100处。
2005年各镇(场)环卫站(队)情况统计表
表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