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电网改造

第二节 电网改造





1965年,使用发电机组自行发电。1971年,大兴安岭地区电网向新林区供电。1972年,因
大兴安岭地区电业局供电不足,各林场、处、厂等单位建立电站。1978年,林业局投资40万,
对供电线路进行更新改造。

1989年,电能来源于加格达奇发电厂、塔河发电厂、漠河发电厂、呼玛发电厂和俄罗斯输
入电,电压为60KV。供电局负责维护165KM的输电线路、280KM的低压配电线路,全区有变压器
99台,容量13 880KVA。林业局投资10万元,对4公里低劣高压配电线路进行改造;投资13.5万
元对5公里低劣低压配电线路进行改造。

1990年,林业局投资5.3万元,对1.65公里输电线路进行改造。

1995年,供电局投资20万元购原材料,组织人力,对新林镇内居民用户的电表进行集中管
理改造。改造后,居民用电无名损失每年减少2万度,线损率降低了5%。

1996年,林业局对职工医院投资6万元,建筑安装公司投资17.9万元,新林林场投资5万元,
新林林场车队投资11.8万元,进行老化输电线路改造,达到了电气工程验收标准。

1997年,林业局投资10万元,对大乌苏林场贮木场1140米动力线路进行改造;投资 4万元,
对新林镇铁东街1800米照明线路进行改造;投资10.8万元,对新林镇红砖居民配电线路进行老
化输电线路改造。

1999年,林业局投资40万元,对新林镇内配电线路进行改造,解决了企业动力与照明线路
不分问题;投资4.36万元对翠岗综合利用加工厂配电线路改造。由于生产用电和居民用电的增
加,原设计线路线径偏小,供电局投入10万元,对区(局)七个镇(场)配电线路进行改造,撤掉
25mm线径电线,更换65mm线径电线。

2000年,林业局为解决木质电杆腐烂问题,把部分木质电杆更换为水泥电杆。为宏图林场
投资26万元,对1.57基22.5公里低压线路进行改造;为塔尔根林场投资29万元,对208基 17公
里低压线路进行改造;为筑路工程处投资 8万元,对85基17公里低压路进行改造。供电局出资
价值 10万元电器材料,组织30名职工,将新林镇36区115栋平房的老化线路进行拆除,重新配
线安装;投资 3万元,对大乌苏镇、碧洲镇小区分支线路进行改造,改造后增加四线,避免了
变压器偏载,达到额定电压。

2002年,供电局义务为宏图镇48栋和大乌苏镇 166栋居民房的用电线路进行改造。针对宏
图、翠岗、塔源、新林贮木场的配电路径细,线损高问题,林业局投资76.3万元,利用三个月
时间对旧线路进行改造,打梆桩76基,新立杆24基,改造配电柜3个,更换线路 11.9公里,当
年4个贮木场节约电费60余万元。

2003年,供电局为海莱河街道的98栋居民配电线路进行义务改造。塔源铜矿被外来商户承
包,急需用电,为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供电局利用15天时间立杆87基,架线 6.5公里,安装
20KVA变压器一台。

2005年,林业局为招商投资企业哈尔滨盛兴集团公司架设专用供电线路,供电局参与了塔
河到新林段的架设工作,架设线路78.2公里。独立完成了从新林西山变电所到盛兴集团公司的
用电线路架设工作,架设线路3公里。

1989年至2005年新林供电局配电线路、变压器情况表
表10—5 单位:公里、千瓦时




续表10—5 单位:公里、千瓦时




1989年至2005年林业局对电力投资情况
表10—6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