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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征管

第三节 税收征管





1994年,国家税务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开展年审工作,运用计算机发票防伪
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进行实时监管。

1995年 5月,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
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实现税务登记、票证账簿管理、税款征
收、税务稽查、税务处理、税收核算、应诉复议等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采取集资、贷款等形式
投入50万元,建造了多功能服务大厅。以规范执法与文明服务为载体,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竞赛,
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是年,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税款 438.7万元,国家税务局征收
税款537.9万元。

1996年 1月,区地方税务局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网络,按月分析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掌
握税源变化情况。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利用多媒体和公示板,向社会及时公布各项税收
制度,公开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税收定额、管理服务范围、稽查范围、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
税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税务登记的收费标准和发票出售价格、纳税人投诉举报监督电话等。
是年,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税款494.3万元,国家税务局征收税款616.3万元。

1997年,区地方税务局针对新征管模式运行中出现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对大型企
业实行驻厂管理,对一般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实行分类划片管理,严格征管质量考核,堵塞了
管理漏洞,检查各类业户900余户,查补税款10万余元。是年,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税款499.8万
元,国家税务局征收税款656.4万元。

2000年,区国家税务局与工商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对无证经营的临时经营业户跟踪管理,
逐户进行调查,共补办税务登记证189户,清理漏征漏管户189户,补税18 819元。将个体工商
业户录入微机管理,确定业户定额等级,调整定额142户,上调税额 8000元。是年,区地方税
务局征收税款376.1万元,国家税务局征收税款541万元。

2001年,区地方税务局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向社会各界免费发放 200本《地方税收优惠政
策》。以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职工为载体,推行文明用语、“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完善户籍管理制度与工商局、国税局建立涉税信息传递制度。 是年,清理漏征、漏管户8户,
补交税款1800元。征收地方税437.1万元;征收国家税701万元。

2002年,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推出“五个一”方便纳税人服务;开展税源调查,注重
税源控制,了解税源变化趋势,挖掘新的税源增长点。抓住林木产品加工的季节变化,对新、
旧木材加工厂进行清查, 及时组织税收入库。是年完成工商税收714.5万元,为年计划100.7%;
完善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与工商部门联系,对临时性经营进行跟踪管理,逐户调查补办税务
登记证39户,清理漏管户19户,补税2819元。调整业户定额等级42户,上调税额3000元;加强
发票管理,坚持发票验旧换新制度和定额征收制度。开展发票大检查,查出丢失发票 1户次,
超额6户,累计补税、罚款1800元。是年,征收地方税463.4万元;征收国家税710万元。

2004年,区地方税务局对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进行评估、评定。开展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调
查研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和征管责任制,对登记率、申诉率、
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新欠控制率作了详细规定。区国家税务局加强税收征管,
改善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实现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质量零差错,服务
对象零投诉,规定之外零收税。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和提高增值税纳税人起征点
税收优惠政策,为230户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累计免征增值税额 46万元;为下岗职工创造
纳税环境,免费办理税收登记证 11套,免收工本费440元;完成工商税收 707万元,为年计划
106%;强化个体税源动态管理,由纳税人组成税收监管组,实行同行业监督制度,防止税源流
失。是年,征收地方税534.7万元;征收国家税707万元。

2005年,区国家税务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
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税务人员在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
捷的涉税服务。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包括首问负责、限时服务、一站式服
务、贴近式服务以及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等制度。落实税收管理制度,对纳税人进行户籍
管理,及时掌握税源的动态信息。当年完成工商税收 737万元,为年计划100.9%。整顿和规范
税收秩序,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金融保险、木材加工、电力、铁路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
查、查处违规使用发票3户,查补税款和罚款 5000余元。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个体户清查,
抽调10人组成两个清查小组,对镇内个体120余户进行清理,共查补税款2万余元。区地方税务
局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的源头控制,
整顿了交通、运输业,堵塞了税款流失渠道。加强社保费征缴,落实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
对缴费 100万元以上的林业局企业建立重点税源控制档案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会议分析
税收情况,税务征缴工作效果显著。是年征收养老保险费1141万元,完成年计划129.7%,超缴
277万元;征收失业保险费148万元,完成年计划114.7%,超收19万元。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税款
1428.4万元,国家税务局征收税款737万元。

1989年至2005年,新林区累计征收国家税19 456.8万元。1994年至2005年,新林区累计征
收地方税646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