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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法执行

第四节 税法执行





1994年,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开展税法学习
和监督检查。

1995年,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开展税收政策法规执法检查,对加油站、烟草行业开
展专项检查。4月份为税收宣传月,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2台,展示税收图板20块,
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

1997年,区地方税务局为挖掘税收潜力,采取“地毯式”和“拉网式”逐户检查,查处了
金利建筑队分解建筑款、减少纳税额案件,追缴税款、滞纳金25 752.3元。

1998年,区国家税务局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税源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企业的原材料、主
要配件、包装物的供货渠道和销货渠道进行实地调查,根据群众的反映和市场走向判断和掌握
产品的销售方向和数量,获取被查处对象的真实资料,多方面挖潜税源。区国家税务局检查企
业52户,个体工商户125户,追缴税款27.2万元。

1999年,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对海涛木业公司隐匿销售收入的偷税行为给予处罚。

2002年,区国家税务局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偷税逃税行为,当年深入企业和纳税户检查252
户,其中有问题125户,累计补缴税款、滞纳金7.2万元。采取突击和日常税源调查相结合的办
法,对企业原材料、配件、包装物供货和销售渠道进行调查,对违法案件进行公告,当年发公
告15份。

2003年,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设置违法案件曝光台,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全年检查
企业79户,个体工商户113户,立案5起,处罚有问题业户85户,查处税款 2.9万元,罚款1.07
万元。制作《税收违法案件公告》12份。

2004年,区国家税务局加强实地考查力度,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纳税情况、
发票销售情况进行查对,当年检查企业64户,个体工商户 67户,立案稽查4起,累计查处税款
2万元,罚款1万元,滞纳金0.2万元。

2005年,区国家税务局加强税务稽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
执行”的模式进行稽查。加大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打击力度,开展行业专项检查。是年检
查企业45户,个体工商户56户,立案3起,累计查处税款1.5万元,罚款 0.8万元。区地方税务
局加强税法宣传,在第14个税收宣传月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宣传
活动,深入机关、厂矿、学校向群众讲解税收知识,整理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印刷 200份发放
到基层单位和外资企业。为招商企业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
为142户下岗失业职工减免税款23.6万元。

1994年至2005年新林区地方税收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11—10 单位:万元




1989年至1997年区国税局各种税收完成情况
表11—11 单位:万元




续表11—11




1989年至2005年区国税局各种税收完成情况
表11—12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