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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存款

第二节 存款



  

居民储蓄存款

工商银行 1989年,工商银行新林办事处开办活期储蓄、定期储蓄业务,居民储蓄存款余
额8905万元。

1995年,工商银行新林支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和《关于调
整存贷款利率并实行储蓄存款保值的通知》精神,储蓄存款开始保值,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0 823
万元。

1996年4月1日,国家做出停止储蓄存款保值的规定。由于林业局木材市场销售价格放开,
吸引了外来资金,逐步出现大户存款,区内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不断发展,储户不断增多。储
蓄存款余额达到27 047万元,比1995年增长29.9%。

1999年11月 1日,按照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和中国工商银
行黑龙江分行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新林工商支行对
个人储蓄存款所得利息代扣20%的个人利息所得税。

2000年,新林支行增加教育储蓄、储蓄卡折通、异地通存通兑业务。吸储854户,金额115
万元。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8 419万元,比1989年增长3.2倍。

2001年,工商银行新林支行开办牡丹灵通卡业务。为吸引储户,在中心储蓄设置无障碍通
道便民措施,实行领导包大户制度,走访储户,吸引居民存款。是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29 972
万元。

2002年,新林支行新增个人理财、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汇款直通车业务,居民储蓄存款
余额29 114万元。

2004年,新林支行进入灵通卡e时代,10月个人储蓄存款利率上调,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9 864
万元。

2005年,工商银行严格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硬件建设,实行差别服务,居民储
蓄存款余额30 688万元。

建设银行 1989年,建设银行新林支行开办活期储蓄、定期储蓄、零存整取、整存整取、
办理代发工资业务。9月10日,对储蓄存款开始实行保值贴补,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64万元。

1990年,新林支行开始办理信用卡结算、国债发行兑付等多项业务,核算手段由手工记账
发展到电算化,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415万元。

1993年,居民储蓄存款执行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储蓄管理条例》规定。是年,国
家提高储蓄存款利息贴补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360万元。

1995年,国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范金
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储蓄存款稳步增长,居民存款余额6274万元。

1996年4月1日,国家做出停止储蓄存款保值的规定,但由于林业局木材市场价格放开和个
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新林支行吸收了大额存款,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816万元。

1999年11月1日,新林支行根据国务院272号令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
国债和教育储蓄免收利息税。开办通存通兑业务。储蓄额增长减缓,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 274
万元。

2000年,新林支行开办教育储蓄业务,对象为在校中小学生,采用实名制,起存款为50元,
存期为3年、6年两种。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 962万元。

2004年,建设银行新林支行储蓄业务逐步由单纯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发展为办理代发工资、
信用卡结算、国债发行兑付、教育储蓄等多项业务,并实现通存通兑。行内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实行微笑、挂牌、站立服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2 857万元。

2005年,建设银行新林支行增加了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业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3 655万
元。

邮政储蓄 1989年,在新林镇人民路中心营业厅、翠岗邮电所开办邮政储蓄业务,邮政储
蓄存款余额167万元。

1990年5月10日,塔源邮电所开办邮政储蓄业务。11月3日,大乌苏邮电所、碧洲邮电所开
办邮政储蓄业务,邮政储蓄存款余额296万元。

1994年12月12日,林海邮电所、新林镇绿林邮电所开办邮政储蓄业务,邮政储蓄存款余额
4029万元。

2000年,新林区邮政储蓄网点开办活期储蓄存款、取款,定期储蓄存取款,零存整取储蓄
存取款,代发工资,代发养老金业务,实现微机联网。办理全国通存通兑业务。拥有邮政储蓄
储户24 000户,储蓄存款余额17 229万元。

2004年,邮政储蓄储户48 400户,邮政储蓄存款余额22 240万元。

2005年,邮政储蓄储户增至52 508户,邮政储蓄存款余额25 345万元。

1989年至2005年邮政储蓄余额统计表
表11—13 单位:万元




企业存款

工商银行 1989年,新林支行为吸引企业活期或定期存款,采取柜台服务和上门服务相结
合的方法,吸引存款余额1525万元。

1992年,森工企业存款由于受全国货币回笼形势和资金体外循环影响,对公存款增长缓慢,
对公存款余额1771万元。

1996年,由于林业企业木材销售收入增加,对公存款余额3026万元。

2000年,新林支行对铁路运输款、林业局木材销售款每日派专人专车办理存储手续,押送
钱款。各林场基层单位取款需求采取电话预约,做到早知情、早备款,减少财务人员办理业务
的等待时间,增强了企业存款吸引力。企业存款余额3561万元,完成年增存计划163.7%。

2004年,林业企业销售收入逐年减少,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对公存款数额时高时低,
对公存余款额3141万元。

2005年,工商银行对公存款加大公关力度,树立企业形象,实行分级营销,对公存款余额
4251万元。

建设银行 1989年,林业企业木材产量高,木材销售收入增加,对公存款余额591万元。

1991年,林业企业受国内市场疲软因素影响,木材销售日益减少,林业企业存款迅速下降,
对公存款降至308万元,比1989年减少48%。

1995年,随着林业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及替代产业的发展,对公存款逐步增加,对公存款
余额1034万元。

1998年,林业企业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拨款陆续到位,对公存款有了较大幅度
增长,对公存款余额1576万元。

2000年,由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拨款到位,木材销售收入增加,对公存款余额5097
万元,比1999年增长106%。

2004年,林业企业产量逐年调减,企业资金相对危困,对公存款逐年下降,对公存款余额
2494万元,比2003年减少1400万元。

2005年,建设银行新林支行为方便客户,为铁路和林木产品经销公司安装了自动结算刷卡
机。对公存款余额6727万元,比2004年增加42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