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保费收缴

第三节 保费收缴





财产保险费收缴

1989年,新林财产保险公司落实地区保险公司《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管理体制,扩大
服务领域,提高经济效益的通知》要求,全力扩大承保范围,全区承保家庭财产保险 260户,
收缴保险费210.9万元。

1995年,由于险种增加,承保面扩大, 保险费收缴额明显上升。当年收缴保险费459.2万
元,比1989年增长117%。

1996年,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分业经营以后,由于各类寿险业务的分出,保费收入有所下
降,收缴保险费380.3万元。

1998年,林业局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木材产量下调,保源锐减,保费下滑。公司及
时调整经营方针, 以效益为中心,停办了个体工商户险、 定额家财险亏损险种,收缴保险费
408.2万元。

2001年,新林财产保险分公司加大未保企事业单位承保展业力度,在努力增加新保户的同
时,以运输工具险为龙头,针对林业企业可保车辆发展变化,发动职工开展“捡芝麻”工程,
抓好私有车辆承保工作。 加大各种附加险,保全、保足工作力度。 全年保费上升,收缴保费
243.9万元。

2003年,新林财产保险分公司由于新险种的开办,参保户数增加,保费稳中有升,收缴保
费256.9万元。

2004年,新林财产保险分公司收缴保费260万元。其中,企财险收入128.4万元,家财险收
入1.3万元,机动车辆险收入103万元,货物运输险收入5万元,人身意外险收入 26万元,责任
险收入16.3万元。

2005年,新林财产保险分公司收缴保费 279万元,比上年提高10%。其中,企财险收入105
万元,家财险收入3万元,机动车辆险收入126万元,货物运输险收入15万元,责任险收入 3万
元,其他险收入27万元。

1989年至2005年财产保险收入统计表
表11—16 单位:万元




人寿保险费收缴

1989年,人寿保险费总收入96.3万元。其中,人身险3.7万元,简易险6.9万元,养老金险
23.3万元,其他险62.4万元。

1993年,人寿保费总收入184.1万元。其中,人身险20.4万元,简易险130.4万元,养老金
险33.3万元。

1996年,人寿保费总收入240万元。其中,两全险186万元,年金险18万元,意外险36万元。

1997年,人寿保费总收入558万元。其中,两全险363万元,年金险33万元,意外险58万元,
终身险104万元。

1998年,人寿保费总收入650万元。其中,两全险292万元,年金险83万元,意外险94万元,
终身险181万元。

1999年,人寿保费总收入620万元。其中,两全险203万元,年金险 71万元,意外险101万
元,终身险243万元,定期险2万元。

2000年,人寿保险公司 承保9927户,承保人数为21 212人。保费总收入678万元,投保户
1300户。其中,两全险229万元,年金险70万元,意外险84万元,终身险 294万元,健康险1万
元。

2004年,人寿保险公司承保9927户,投保35 915人,保费收入2858万元。

2005年,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3536.5万元,其中,长期险业务保费收入3436.8万元,短
期意外险业务保费收入99.7万元。

1989年至2005年,各类保险保险费收入15 253.5万元。

1996年至2005年人寿保险公司承保户数统计表
表11—17 单位:户




续表11—17 单位:户




续表11—17 单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