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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会

第二章 社会团体

第一节 工会





工会组织

1965年 4月,新林区(林业公司)工会委员会成立,实行委员制。1966年,全区共有工会会
员6 341名,工会小组396个。“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区工会组织基本处于瘫痪状态。1973年,
恢复委员制。1981年 4月,区工会主席由科级晋升为副处级,副主席晋升为正科级。1988年全
区有基层工会组织38个,工会小组1196个,会员13579名。

1989年,区(局)在企事业单位均设有工会组织,在企业内部有镇(场)级工会组织35个,工
会小组1010个,会员13 399名。

1999年,根据地委批转地区总工会、经贸委、工商局、劳动局、体改委《关于加强新经济
组织建会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了建会工作。至2004年在私营企业建立工
会组织24家,会员2100人。

2004年,全区有基层工会组织49个,工会小组1064个,会员15 358名。

2005年,全区8个社区组建了工会组织,私营企业新建工会组织 24个。年末全区有基层工
会组织47个,工会小组1028个,会员15 901名。

1989年至2005年新林区工会组织和会员情况统计表
表13—8 单位:个、人




续表13—8 单位:个、人




代表大会

1965年4月,新林区(林业公司)工会委员会成立。1966年3月,召开新林区(林业公司)第一
届工会代表大会。1980年12月,召开新林林业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至1988年共召开 5届工
会代表大会、4届职工代表
大会。

1992年4月21至23日,召开新林区 (局)第六届工会代表大会暨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出席
会议代表224名。会议听取区 (局)长杨占清的《新林区(局)工作报告》,区工会主席付士良作
了《围绕工会大局、坚持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作用》工作报告。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出31名委员,组成新林区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全
委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选出第六届工会常委委员 8名,付士良当选工会主席。

1998年11月13日至14日,召开新林区(局)第七届工会代表大会暨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出
席会议代表205名。区(局)长段光晨作了《新林区(局)工作报告》,王春霞代表区工会作了《认
真贯彻落实工会“十三大”会议精神,组织和带领广大职工,为实现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而奋斗》工作报告。地区总工会副主席张书堂到会并作了讲话。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出23名委员,组成新林区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全
委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选出了第七届工会常委委员 9名,王春霞当选为区工
会主席。

2003年4月 24日,召开新林区(局)第八届工会代表大会暨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会议
代表172名,区(局)长胥明华作了《新林区(局)工作报告》, 李景贤代表工会作了《认真学习
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全区职工群众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的工作报告。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出23名委员,组成新林区第八届工会委员会。全委
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出第八届工会常委委员 9名,李景贤同志当选为区
工会主席。

1989年至2005年新林区工会主席名录
表13—9




合理化建议

1989年,依据林业部、中国农林工会《关于在全国国有林区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
动的通知》,开展了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区、镇(场)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建立了评
比、奖励制度。区工会设立了合理化建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1989年4月至1992年4月,第五届工会委员会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职
工提出合理化建议41 534条,实施10 598条,创价值2522万元。

1992年4月至1998年 11月,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
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34171条,实施12 142条,创价值971万元。

1998年11月至2004年12月,第七届、八届工会委员会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
活动,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2 145条,实施4 095条,创价值497.5万。

2005年,职工提合理化建议885条,实施139条,创造价值124万元。

1989年至2005年,全区(局)参加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达96 180人(次),提合理化建
议88 735条,实施26 965条,创造价值4 114.5万元。


困难补助

1989年以后,区工会对生活困难职工给予临时、定期的经济补助。定期或不定期对长期困
难或临时困难职工给予金额不等的补助。困难补助经费由林业局和区工会共同出资。

1993年,补助特困职工1520人,资金5.6万元。

1998年,由于生产一线职工转产和下岗人员增多,困难职工增加,支付困难补助款33.2万
元,

2005年,开展了“一帮一”扶贫解困送温暖活动,276名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其中有地区
119名处级领导干部)同273名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其中种植业31户,养殖业 63户,商业服务14
户,其他待业162户。提供解困启动资金6.37万元。当年末,有180户脱贫解困。救助特困职工
19人,资金1.9万元。至2005年,支付困难补助款212.78万元,为全区困难职工补助 25 106人
次。

1989年至2005年困难补助统计表
表13—10 单位:人、万元




续表13—10 单位:人、万元




女工工作

1989年,根据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成立了新林林业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区(局)于
8月 24日召开了新林区首届女职工代表大会。各基层单位也相继成立了女职工组织,并制定了
章程,章程规定各级女职工组织的主要任务。

1993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全区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

1995年,举办 8期培训班,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女职
工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1997年,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
自信、自强,努力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2000年,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下岗女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重点做好下岗特困女
职工的帮扶工作,帮助女职工转变择业观念,为困难女职工贷款5000元发展自营经济。

2003年,以提高女职工素质为重点,在女职工中开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大讨论,
组织女职工在生态林区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地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授予塔源盛达木制品
厂先进集体、4名先进女职工、1名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称号。

2004年,邀请陕西万安药业妇科专家来新林免费开展健康讨论5场,听课200余人,提高女
职工健康理念和健康服务知识。发动女工参加团体安康保险392人,保额达 9460元。全区有女
职工3589人,设立基层女职工委员会42个,有专(兼)职女职工干部42名。

2005年,以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巾帼建功工程”、“爱心帮扶工程”为载体,开
展了女职工提高素质,建功立业,维护合法权益等活动。举办女工干部培训班、法制教育学习
班、种养业技术培训班等22期,培训女职工 900多人次。聘请陕西万安药业的专家、教授来新
林区举办女性保健知识讲座 6场,有300多名女工听了讲座。214名女工参加了“陕汽杯”全国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有1226名女工投保安康保险。新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
地区总工会女工部授予先进女职工集体,有 5名获先进女职工称号。至2005年,为女职工发放
卫生用品达47.8万元。为贫困女职工贷款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