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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其他社团组织

第四节 其他社团组织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1989年2月,成立新林区关心下一代协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 6人,理事由离休老干部和
有关科室负责人26人组成。

1991年,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撰写
回忆录13篇,组织全区优秀少先队员参加为期一周“寻找开发者足迹”的夏令营活动。

1992年 5月,新林区关心下一代协会更名为新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关工委主任
由区委分管群团工作副书记门玉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离休老干部原区工会主席吴长胜担任。
全区 8个镇、16个直属单位、18所中小学分别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街道(居民委)、
工段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405人。当年,全区各中小学开展聘
请老干部和政法干警上法制教育课,做失足劣迹青少年的转化工作。协助妇联、计生委等部门
举办家长学校,进行优生、优育、优教教育,有8350多名家长受到教育,受教育面达84%。

1993年9月 27日,召开了首届新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
了9个先进集体、72个先进个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7场次,举办家长学校 3期,受教育
1300人次。

1994年,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忠心献给国家、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
父母、信心留给自己”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区关工委、翠岗木材综
合厂关工委、碧洲镇关工委、 新林第二小学关工委荣获地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9人荣
获先进个人称号。

1995年,为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50周年,举行了报告会15场次,4 400
名学生受到教育。开展“两战”知识竞赛等活动,17个单位的百名学生参加了比赛,52人获奖。

1996年,开展“我们的香港”主题读书教育活动,印发中国关工委、国家教委等五部门下
发《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我们的香港”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宣传提纲 500份。各级关工组
织配合学校对中小学生进行近现代史教育,教育青少年不忘屈辱历史,宣讲香港回归的意义和
“一国两制”的构想,有4100多名学生受到教育。

1997年,在全区15所中小学举办以“迎接香港回归祖国”、“新三字经”知识竞赛,区关
工委对7所学校150名优秀学生进行了奖励。区关工委针对部分学生涉足营业性游戏厅,影响身
心健康问题进行调查,撰写《整顿文化市场,禁止中小学生打电子游戏机的报告》,区政府组
织有关部门开展文化市场清理和整顿,关停6家不符合经营标准的电脑游戏厅。 12月,调整区
关工委组成人员,成员有15人。主任由区委副书记王东宽兼任,聘任刘铸为常务副主任。

1998年,开展以“伟大的旗帜”为主题的读书教育活动,各级关工组织调协学校举办读书、
演讲等比赛34场次,3900名学生参加活动。区关工委对2所学校,17名辅导教师、118名学生进
行表彰奖励。结合长江、嫩江、松花江发生的特大洪水,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以抗洪精神为主题
征文竞赛、演讲比赛活动,中小学生为灾区小伙伴捐款4785.83元和学习用品。

1999年,各级关工委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光辉的50年科技成果”知识竞赛活动,新林
一小潘力教师荣获优秀辅导员奖, 5名学生获二、三等奖。对特困学生进行调查摸底,12名特
困学生,得到大兴安岭地区爱心基金的资助,每人 300元。区关委和新林二小、二中关工委荣
获地级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称号。

2000年,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学校校长、教师、政法干警向中小学生、学生家长宣讲《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47场,11 800多人次受到教育。开展“走向新世纪”主题读书教育活动,
订购《走向新世纪》读本3140册,5200名学生参加读书教育活动。成立新林区关心下一代基金
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捐款46 516.5元。在省、地举办的“新千年杯”
征文比赛中,有5名学生获奖,其中:获省一等奖1名、优秀奖 1名。配合中小学举办家长学校
51期,参加学习的家长7300人次。 5月,区关工委、二小关工委被评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
进集体,新林第二小学大队辅导员王克荣获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区关工委常务
副主任刘铸荣获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优秀工作者称号。

2001年,开展青少年《光辉的八十年》主题读书教育活动,订购读本3954册,举办报告会
25场次、演讲17次、文艺演出75场次、书画展12次。12月19日,区关工委召开全区青少年读书
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表彰 3所优秀组织学校、26名优秀辅导教师、45名优胜学生,区关工
委荣获“全省青少年《光辉的八十年》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称号、新林一小学生王婷玉获
全国征文二等奖,出席全国表彰大会暨冬令营活动。在省关工委等部门组织的《党在我心中》
主题征文活动中,3名学生在省获奖。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对70名特困生资助 11 000元。11月,
调整区关工委区关工委组成人员,调整有17人。主任由区委副书记李中民兼任,聘任刘铸为常
务副主任。

2002年,按照地委《关于配备基层关工委常委副主任的通知》要求,全区 7个镇都配备了
专职常委副主任。组织开展青少年《新世纪的宣言》主题读书教育活动,订购读本 4 485册。
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电视系列片《激励永远》。在
省关工委组织的“新千年杯”征文活动中,有 2名学生的征文在省获奖,其中新林第三中学生
王莹获一等奖。刘铸、郝瑞存、关兆雷被评为全省青少年《新世纪的宣言》主题教育活动先进
个人,区关工委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组织奖,刘铸出席了全国“中华魂”主题教育
活动表彰会暨冬令营活动。继续开展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
在中小学中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组织中小学生观看预防青少
年犯罪图片展。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依法取缔4家歌舞厅、6家黑网吧。关
工委配合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牵线搭桥,为254名特困生捐资 43 790元。新林第一小学被评
为全省“创双先”先进集体。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刘铸被评为全省“创双先”先进个人。

2003年,全区各级关工委组织对需要特别关心的青少年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动态管
理档案;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捐资78080元,资助特困生431人次;对45名有严重不良行为和
“两放”(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青少年进行帮教,42名有明显好转。组织青少年开展《高举光
辉旗帜誓做时代新人》主题读书教育活动,订购读本 4320册。区关工委为150名特困生订购了
读本,使特困生也参加到读书活动中来。区教育局为辅导教师订购读本70册。区关工委对 6个
读书教育活动先进集体、16名优秀辅导教师、40名优胜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在地区举办的誓做
时代新人主题演讲、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中有26名学生获奖。区关工委被评为全国“中华魂”
《高举光辉旗帜誓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 1名学生获二等奖。区关工委常务
副主任刘铸、新林一中学生吴昊出席全国读书教育活动表彰大会暨冬令营活动。在青年中开展
“学科技、育新人、奔小康”活动。为各镇关工委购买了獭兔、养鹿的技术光碟22张,办培训
班17期,有980多人(次)观看光碟,帮助9名青年发展养獭兔、养鹿。帮助指导 7户特困生家庭
养殖黑木耳5万多袋,产值达6万多元。协助学校办家长学校31期,有7500人(次)参加学习。为
各镇家长学校提供家教光碟70多张,动员学生家长订阅《家庭教育报》1512份。

2004年,调整区关工委组成人员,区委副书记陈景文兼任主任,刘铸任常务副主任。成员
有17人。区、镇关工委利用办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关工委成员和老干部、老战士、老劳模、
老教师、老专家,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
意见》和《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按照《细则》要求, 8个社区都成立了关心下一
代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和组织97名“五老”参加到关心下一代事业中。为青少年和学生家长做
报告、宣讲、辅导等146场次。在迎庆大兴安岭开发建设 40周年之际,开展“我是大兴安岭人,
我爱大兴安岭”教育活动,组织“会战”老同志为青少年做报告,进一步弘扬突破高寒禁区的
大兴安岭精神和新林精神。开展老少共建“双阳林”活动,植树4913株。组织31名离退休老干
部参加义务网吧监督 89次,使225名未成年人远离网吧。组织青少年开展“弘扬民族精神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主题读书教育活动,在地区举办的“弘扬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读
书教育演讲比赛中,有6名学生获奖,向地区推荐的4篇征文,获一等奖2篇、二等奖2篇,新林
区第一小学学生赵琦瑶的征文获省二等奖。区关工委、大乌苏小学被评为全省青少年“弘扬民
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开展“学科技、育新人、奔小康”活动,
买科技光碟19套,办培训班16期,受教育青年650多人次;30户购买种獭兔 1007只,繁殖幼兔
6422只,48户养木耳45.5万袋、2.35万段,产木耳1567公斤。关工协助中小学校办家长学校51
期,播放家教光碟39场次,参加学习的学生家长 4400多人次。8月,区关工委、塔尔根镇关工
委、新林区第一小学、大乌苏小学、塔尔根小学、新林人寿保险支公司被地委、行署授予“全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5年,区各级关工委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向262名特困生资助 79 624元。组织离退休老
干部对青少年进行道德规范养成教育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60场次,受教育11 894人次;革
命传统教育40场次,受教育7848人次;法制教育190场次,受教育 19 672人次。“五老”帮教
员对8名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青年进行结对帮教,已有6人改好。配合学校、社区举办家长学
校101期,参加学习的家长19813人次,引导家长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观念。在开展“学
科技、育新人、奔小康” 活动中,塔源镇关工委帮助和引导 16名青年、19户特困生家庭发养
殖黑木耳、黄牛、獭兔。组织青少年开展“中华魂”(崇尚真善美、学做诚信人)主题读书教育
活动。订购读本3868册。全区青少年做好事2209件,清理白色垃圾 10 899人次,拾金不昧477
人次。新林一小学生赵琦瑶被授予全国“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三等奖,区关工委荣获全国优
秀组织奖。区关工委被评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标兵,塔尔根镇关工委被评为全省关
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王文海、刘铸、潘力荣获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刘铸荣获全
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科学技术协会

1982年12月,成立新林区科学技术协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编制3人。
1983年8月9日,召开新林区科学技术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委员36名。全体委员
会选举产生科协主席1人、副主席3人及秘书长 1人。1988年协会成立前,新林区已成立林学会、
医药卫生学会、电子学会、电力学会 4个专业学会,在协会的组织下又相继成立教育学会、农
业学会、物价学会、气功研究会、畜牧兽医学会。1988年末全区共有 9个协会,其中林学会增
加到13个分会。

1989年,科学技术协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编制3人。开展了首届“科普
之冬”活动,编印科普宣传材料5种,印发科普资料 3000份,举办科普讲座20场。举办蔬菜高
产新技术培训班16期,培训人数 1050人。有75%的种菜户采用塑料布盖大棚、覆盖地膜、地火
笼取暖等技术种植蔬菜。大乌苏林场蔬菜种植户雷振鸣采用新技术种植种植蔬菜,成为蔬菜种
植大户。

1992年,开展第四届“科普之冬”活动,印发科普资料3500份,举办科普讲座21场,举办
家禽疾病防治、养禽、养畜培训班19期,培训人数2300人。养禽户由1163户增加到2010户。养
兔1417只,养禽50 502只。新林镇杨喜增、刘杰夫妇通过学习,掌握了养殖技术,迅速扩大了
养殖规模,成为镇内最大个体养鸡户。

1995年,科学技术协会并入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人员编制撤销,科学技术委员
会副主任兼任科协主席。

1997年,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不再由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单设主席 1人,日常工作
由科技科负责管理。

2000年,开展第十二届“科普之冬”活动,举办养猪技术培训班8期,培训人数800人,举
办养牛新技术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90人;放映科技影视片10场次,有 1100人观看;印发科普
资料、图片5种、4000册;办科普展览2次,观看人数500人次;推广实用技术3项。

2003年,科协开展预防非典型肺炎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张贴标语、宣传画 200余幅,无
偿发送《防治非典常识》,在公共场所、社区、学校等场所播放安全防范“非典”常识。开展
以“科技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科普之冬”活动,举办种植养殖培训班40期,培训1450人,
发放技术图书300册、资料2000份。大乌苏镇(场)、翠岗镇 (场)获大兴安岭地区科普之冬先进
集体称号。

2004年,开展以“科技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为主题科技活动周和“科普之冬”活动,
举办养殖培训班 3期,免费发放“养牛技术”、“养猪技术”、“养禽技术”、“食用菌栽培
与新菇种开发技术”、“简明养鹿手册”等图书200册,放映科普光碟 10余份,参加科技活动
的群众2万余人次。区科协、碧洲镇(场)、新林镇、大乌苏镇(场)被地区科协授予先进集体。

2005年,区科协组织科技人员举办科普讲座、技术培训班等 40期,对628个养殖户传授牧
草种植技术、青贮玉米饲料知识、袋栽木耳技术、养鹿等技术。在全区开展“关爱青少年、预
防艾滋病”大型科普巡回展,近万人参观。区科协、翠岗镇(场)、新林镇、塔源镇(场)被地区
科协授予第十七届科普之冬先进单位。


工商业联合会

1993年 4月,区工商业联合会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成立了新林区工商业联合会,
会议选举第一届工商联10名工商界人士为工商联执委会执委、王恩生为会长,机构设在工商局。

1998年,工商联归统战部管理。 4月,召开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第二届10名
工商界代表为执委会执委、郭立宪为会长。

2000年,区工商联共有会员442名。

2001年,区工商联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社会的“光彩事业”活动,开展扶贫解
困、光彩助学,有6户私营企业参加到这项活动,安置下岗待业职工 420人,救助贫困学生6人。

2002年4月20日,新林区工商联第三届代表大会召开,参加大会代表 54名。大会根据区委
推荐提名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工商联第三届执委会委员15人,孙成文为会
长,孙立武为副会长、秘书长。

2003年,区工商联组织会员开展支援扑救南瓮河森林火灾活动,华茂食品有限公司经理工
商联执委孟庆贺向扑火前线捐赠食品价值5000余元,大乌苏工具把厂派出扑火队30人参加扑救
山火,盛达建筑公司向扑火前线捐赠扑火工具价值 6000余元。4月21日,区委、区政府、林业
局对华茂食品有限公司、大乌苏工具把厂、盛达建筑公司进行表彰,分别授予“爱我家园做奉
献、救灾扑火见真情”锦旗。

2004年,区工商联在会员中开展“富而思源、富而思进”的活动,引导他们富了不忘回报
社会。海涛木业公司经理、工商联副会长赵海涛参加阳光助学活动,资助 1名贫困大学生;华
茂食品有限公司经理、工商联副会长孟庆贺为新林镇环卫工人捐赠黄色工作服100套,价值6000
余元。私营企业代表大乌苏工具把厂经理赵德林为企业下岗职工和待业青年提供就业岗位,安
排了328人。

2005年,区委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1个联合党支部和选派 21名政治指导员。工商联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24人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个体劳动者组织

个体劳动者协会 1991年1月30日成立,由个体工商户110人组成。当年组织全区个体劳动
者,学习《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提高了个体工商户行业自律思想意识。

1993年,配合工商管理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个体工商户507人,集体学习《城
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增强了个体工商业户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全年自觉交费率达100%。

1996年,结合“三五”普法,组织个体工商户495人,举办普法学习班,印发学习资料550
份。结业考试及格率100%。

1998年,个协组织做致富宣讲报告3次,听讲520人次。年末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评选
活动,评出诚信守法经营户11家,消费者信得过经营户8家,重合同守信用单位9家。

2000年,配合区工商分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举办培训班 1期,印发学
习资料950份,615名个体工商户参加了学习。

2003年,为增强个体工商户行业自律意识,组织110名会员,参加4次法律法规学习,经书
面考试,及格率达100%,在区政府举办的“建行杯”乒乓球赛活动中,个协男、女两支代表队
参加了比赛,女队获全区第一名。

2004年,在个体工商户中,开展计划生育教育,组织 250名育龄妇女业户学习《黑龙江省
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建立会员登记卡150份。组织“光彩之星”报告演讲会4场,参加人数270
人。

2005年,组织会员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四五”普法学习内容两次,参加学
习120人次。

消费者协会 1991年1月31日成立。全年对市场监督检查1000人次,受理投诉案件 17件。
其中:商品质量投诉案12件,欺诈消费者行为案5件。共结案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
元。全年接受咨询32人次。评出 2个区级放心消费商店,1个地级放心消费商店,1个消费者信
得过企业。

1993年,在纪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组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展览两次。进
行市场监督检查1650人次,受理投诉案件 11件。其中:商品质量投诉案8件,欺诈消费者行为
案3件。结案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接受咨询 42人次。评出1个区级放心消费商
店,1个消费者信得过企业。

1996年,对市场监督检查1675人次,受理投诉案件16件。其中:商品质量投诉案12件,欺
诈消费者行为案4件。结案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接受咨询 19人次。评出2个
区级放心消费商店, 2个地级放心消费商店,1条区级放心满意一条街,3个消费者信得过企业。

1998年,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组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展览3次。进
行市场监督检查1862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0件。其中:商品质量投诉案14件,欺诈消费者行为
案6件。结案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接受咨询26人次。评出 2个区级放心消费
商店,2个地级放心消费商店,4个消费者信得过企业。

2000年,组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展览3次。进行市场监督检查 2200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1
件,其中:商品质量投诉案12件,欺诈消费者行为案9件。结案 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8万元。接受咨询31人次。

2003年,与工商部门联合对3处集贸市场和8户个体业户进行执法检查,出动60人次,车辆
4次,查处伪劣商品5件,散装酒59斤、过期变质食品20件、鞋18双。全年受理投诉23起,为消
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2004年,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发放宣传单 2000份,张贴标语
100条,举办由32名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当场受理投诉案件4起。全年与工商部门联合检查
出动50人次,检查工商业主372户和摊床58个,当众销毁伪劣商品价值0.6万元。受理投诉案件
2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

2005年,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7起,其中涉及产品质量不合格10件,经营者欺诈案件
7件,办结1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残疾人联合会

1996年4月 29日,新林区成立残疾人联合会。区政府在机关新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新
林区残联人联合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48人,列席代表12人,特邀代表11人。会上选
举了残疾人联合会主席1人,副主席7人,理事长1人(兼)。会议通过了新林区残疾人联合会《章
程》。

1998年6月30日,区政府在机关新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42人,列
席代表11人,特邀代表6人。会上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7人,理事长1人。


老龄工作委员会

1987年,新林区老龄问题委员会成立。

1993年 7月,新林区老龄问题委员会更名为新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合并到区委老干部局,
老龄委办公室主任由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区老龄委配合有关部门动员和组织老年人发挥余热,
走出家门。全区有 200多名离退休老年人投身于关心下一代工作,参加撰写史志、社会治安、
党风监督、普法教育、清理欠款、种植养殖等项工作。

1998年,区老龄委的工作由区民政局兼管,民政局局长兼老龄办主任,各镇由副书记兼老
龄办主任,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根据《大兴安岭地区优待高龄老年人的规定》,对享受优待
的老年人,由地区老龄委组织发给统一印制的《敬老优待证》,老年人持此证可享受 5项免费
待遇,2项优惠待遇,百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营养补助费100元。

2000年,根据省老龄委《关于对全省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意见》,对享受优待的老年人,
由地区老龄委组织发给全省统一的印制的《敬老优待证》,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持此证可享受
6项免费待遇,5项优惠照顾。百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营养补助费 100元。全区65岁以
上的老年人有2060人,其中男性1000人,女性1060人。至2000年,区老龄委办公室为老年人办
理了优待证540份。

从2003年开始, 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区老龄委每年均组织老年人参加地区举办
“康寿杯”老年门球赛。

2005年,全区8个社区成立老年协会,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全区老年
人口数为4549人,其中男性2 386人,女性2 163人,百岁以上老年人数 2人。2001年至2005年,
区老龄委办公室为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