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节 区人民代表会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7年9月至1987年10月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召开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
1989年4月20日至21日,召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 78人。大
会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审议通过《新林区镇容乡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听取区政府关于代表提案办理情况
的报告。大会选举增补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大会共收到代表批评、建议、意见 12件
全部办理完毕。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10月25日至 27日,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22人。
大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依照法
定程序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0人,选举刘铸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史宝海、王培昌、张玉芹(女)、王雅如为副主任,杨占清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恩生、尹富江、
顾君雷、戴锡衡为副区长,谭凤余为区人民法院院长、付志民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共
收到代表批评、建议、意见37件。涉及危房改造、教育卫生、文化生活、子女就业、领导作风
等7个方面。其中:对危房改造问题反应较大,区政府把危房改造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1991年4月19日至20日,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128人。
大会传达全国和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区十年发展规划和“八
五”计划、区政府199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
过新林区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大会共收到代表批评、建议、意见21件。归纳整理为
财政管理、职工生活、改善教学条件、计划管理等 4个方面15件。其中:对改善教学条件意见
较多。区政府列入规划逐年解决。
1992年4月14日至16日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18人。大会
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共收到代表批评、
建议、意见37件。涉及资金占用、房改、公费医疗、职工福利等 4个方面。其中:住房制度改
革列入区政府工作重点。
1992年11月20日,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86人。大会审议
通过区政府关于代表提案情况的报告,选举刘铸、刘吉祥、张新凤(女)为出席黑龙江省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彰奖励1992年度优秀人民代表、先进代表小组。
1993年4月6至8日,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00人。大会审
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
草案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依法补选李宝君为区人民政
府区长,王占国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共收到代表批评、建议、意见33件。整理为体制
改革、社会发展、城镇文明建设等 3个方面。其中城镇文明建设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大会收
集代表批评、建议、意见计122件,办结107件,办结率87.7%。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3年10月25日至 28日,召开区第五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大会的代表126
人。大会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
院工作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大会依照法定程序选举区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0人,选举刘铸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王雅如、王培昌、
张玉芹(女)、史宝海为副主任,选举李宝君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泽君、王恩生、吕海林、李
铁强(女)为副区长,、谭凤余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占国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共收到
代表批评、建议、意见39件。归纳整理为巩固营林基础、资源管理、基本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等四个方面29件。其中巩固营林基础地位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
1994年4月19日至21日,召开区第五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出席大会的代表119人。
大会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关于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
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共收到代
表批评、建议、意见37件。整理为集资翻盖居民住房、公费医疗、粮油价格上涨、滥砍盗伐、
打击伪劣假冒商品等5个方面。其中集资翻盖职工住宅建议被区政府纳入工作重点。
1995年3月29至31日,召开区第五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出席大会代表115名。大
会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1994年生产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和1995年生产建设计划
草案的说明、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情况的报告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说明、区人大常委
会的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共收到代表批评、建议、
意见25件。归纳为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环境保护、干部管理、发展科技等 5个方面。其中发
展科学技术的建议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
1996年3月26日至28日,召开区第五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出席大会代表108人。
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
告。会议依法补选王志荣为区人民法院院长,胡景学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共收到代表
的批评、建议、意见21件。涉及机构改革、社会治安、清理木材欠款、发展乡镇企业、加强城
镇消防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六个方面。其中发展乡镇企业、机构改革、清理木材欠款列入区
政府工作重点。
1996年7月9日,召开区第五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出席大会代表 118人。会议传
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全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
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会议依法补选
王守瑜、庄殿文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7年3月26日至28日,召开区第五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出席大会的代表124人。
大会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政
府关于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
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大会依法补选王秀国、徐贵成为区人民政府副区
长,补选了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
五届人代会共收集到代表批评、建议、意见计122件,办结108件,办结率为88.5%。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7年11月18日至 21日,召开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大会代表127人。
大会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依照法定程序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人。选举史宝海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主任,选举周文祥、王雅如、王守瑜、庄殿文为副主任,选举段光臣为区人民政府区
长,王立忱、叶荣成、王秀国、徐贵成、郭立宪(女)为副区长,王志荣为区人民法院院长,胡
景学为区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丁书润、谷凤鸣为出席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共收到
代表批评、建议、意见23件。涉及人事劳动工资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改善人民生活、发展自
营经济、邮电通讯等5个方面。其中发展职工自营经济列入区政府工作计划。
1999年4月20日至22日,召开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出席大会代表118人。大
会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政府关于1998
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1999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说明、区政府关于
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说明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大会
依法补选李英瑞为区人民政府区长,补选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1人。大会共收到代表批评、建
议、意见22件。涉及基本建设、医疗卫生、教育发展、体制改革、发展公益事业等 5个方面。
其中发展公益事业的建议被区政府纳入工作计划。
2000年4月26日至28日,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出席大会代表122人。大会
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大会共收到代表批评、建议、意见18件。涉及个体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条件、企业
经营管理等3个方面。其中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列入区政府工作重点。
2000年9月28日,召开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出席大会代表108名。大会听取
区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依法补选白胜文为区人民政府区长,补选六届人大常委
会委员1人。
2001年12月20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微波楼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代表
118人。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 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
告、区政府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执行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六个报告的决议。大会依法补选白城君(回)为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1人。大会收到代表批评、建议、意见10件。归纳整理为发展职工
私营经济,扶持职工发展种植、养殖业,医疗卫生等三个方面。其中,扶持职工发展种植和养
殖业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大会收集代表批评、建议、意见计60件,办结51件,办结率为85%。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25日至 27日,召开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29人。
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六个报告
决议。大会依照选举法和法律程序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 8人,选举王守瑜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主任,白城君、王清学、张翠萍(女)、马鸿伟为副主任。选举王志荣为区人民法院院
长、胡景学为区检察院院长。选举胥明华为新林区人民政府区长,庞占荣、郭立宪(女)、徐贵
成、马铭、李军为副区长。
2004年4月7日至9日,召开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出席大会的代表112人。会
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新林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新林区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财政预算草
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
6个报告的决议。会议依选举刘洪涛为新林区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征集代表批评、建议、意见2
件,涉及自来水技术改造和居民17号楼水箱漏水问题,全部办结。
2005年4月7日至8日,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微波楼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7
人。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
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六个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卫建宁为新林区人民法院院长。
2005年9月7日,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微波楼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121人。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9号文件和相关文件的主要精神。会议选举方振铎、赵宝玉为区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