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全委会议
第三节 全委会议
二届全委会议
新林区政协委员会分别于1984年和1987年9月召开第一届和第二届第一次全委会议。
1989年4月11至 12日,召开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委会,出席会议委员74名。会议
听取审议并通过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
作报告,听取并协商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会
议各项决议。区政协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以来收到委员提案54件。截至1989年2月,全部结案。
三届全委会议
1990年10月22日至24日,召开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75名。会议
听取、审议通过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情况报告;
协商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的说明。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吕守勇为区政协
第三届委员会主席,李学仁、徐永新、于立德为副主席,张寒为秘书长,选举产生常务委员12
人。政协地工委主任周向民到大会并作了讲话。大会收到委员提案38件,委员提案由提案委员
会审查后交有关部门办理。区政协第二届以来收到委员提案92件,已办理88件。
1991年4月16日至17日,召开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 84名。听取、
审议通过区政协常委会第三届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协商讨论区政府工作
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政协大兴安岭地工委主任周向民到会并讲话。
1992年4月7日至9日,召开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 79人。听取、
审议通过区政协第三届第二次会议以来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协商讨论检察院工
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区政府199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有 4名委员在
大会作了提案发言。
1993年4月6日至8日,召开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 81人。听取、
审议通过新林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协商讨
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报告。大会收到
委员提案61件。
四届全委会议
1993年10月21日至23日,召开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76名。会议
听取、审议通过政协第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三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筹备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
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吕守勇为政协主席,李学仁、付士良、徐永新、于利德为副主席,张寒
为秘书长,常务委员15人。
1994年4月19日至21日,召开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 77人。审议
通过四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协商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
察院工作报告和区政府1993年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表彰22名政协委员。
1995年3月28日至31日,召开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 70名。审议
通过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协商讨论区政府1994年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政府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政协新
林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上有5名委员作了提案发言。
1996年3月26日至28日,召开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 72名。审议
通过区政协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以来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案审
查情况的报告;协商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及“九五”计
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协商讨论新林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6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协商讨论新林区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
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996年4月21日,召开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 74名。会议补选邱
忠君为政协副主席,表彰优秀政协活动小组 4个、优秀提案者7人、优秀提案承办单位4个、优
秀提案承办个人6人。
1997年3月26日至28日,召开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 76名。审议
通过区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以来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协商讨论区政府工
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区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199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五届全委会议
1997年11月6日至7日,召开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89名。审议通
过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协商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
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徐振坤为政协第五届委员
会主席,李学仁、冉清泉、邱忠君为副主席,杨玉秋为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委员15名。区政协
委员徐贵成被聘为省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1998年4月9日,召开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78名。会议补选了李
泽君为政协新林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席,增补常务委员3名。
1999年4月15日至16日,召开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有 78名。听
取、审议通过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协商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进行了委员专题发言。
会议表彰在“五个一”活动中作出成绩的优秀政协委员27名,优秀活动小组4个。
2000年4月24至25日,召开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有 74名。听取
讨论区委书记丁书润作的讲话;听取、审议通过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的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报告;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协商讨论“一府两院”工作
报告。会议表彰优秀政协委员 28名、优秀提案者3名、优秀活动小组 4个、优秀提案承办单位
3个。会上政协委员围绕新林区的中心工作进行专题发言。
2001年12月17日至18日,召开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78名。传达
省政协副主席谭方之在《省反映社情民意会上的讲话》;听取区委书记车凤臣的讲话和区长白
胜文作《政府工作报告》的说明;听取并审议政协新林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
作情况的报告;协商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协商讨论区
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
新林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各项决议、政协新林区第五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第五
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彰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者、优秀活动小组、优秀提案
承办单位。会议补选公丕海、王春霞(女)为政协副主席,补选3名常务委员会委员。
六届全委会议
2002年11月20日至22日,召开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79名。听取
区委书记车凤臣讲话、区政府工作报告的说明;政协新林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委工作报告;听取
政协新林区第五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协商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
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及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2002年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及2003年预算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政协新林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
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新林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
举的方式选举李泽君为政协主席,公丕海、王春霞、孙文建为副主席。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15
人,其中女3名,少数民族1名。
2003年10月15日,召开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选举李泽林为区政协副主席、
陈正义为秘书长。
2004年4月6日至7日,召开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席大会委员 78名。听取区
委书记车凤臣的讲话;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新林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
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新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林区检察院工
作报告;审议通过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协商讨论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财
政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大会对优秀委员、优秀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提案者、优秀提案承办单
位进行了表彰。
2005年4月6日至7日,召开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 79名。会议听
取区委书记刘杰讲话;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新林区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
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新林区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
政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协商讨论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政协常委会
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刘洪涛为区政协第六届常务委员会常委、副主席。
大会对优秀委员、优秀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提案者、优秀提案承办单位进行了表彰。
2005年9月6日,召开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74名。
会议选举李娜(女)为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