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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行政审判

第六节 行政审判




1989年,组织行政审判人员学习行政审判知识,举办《行政诉讼法》学习班 2期,参加学
习120人次,编辑印发行政诉讼法100题300份,下发执法干警及各林场司法助理学习。

1991年,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注重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共受理行政案件 2件,审结
率100%,经审理,维持原判决。

1992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件,当年审结2件,对1件不服治安处理的案件和1件不服房产局
房产处理的案件作出判决。

1994年,在办案中坚持依法审案,做到维持有理,撤销有据,变更合法。共受理行政案件
2件,审结2件,经审理1件不服计生委处罚决定的撤诉,1件不服公安局治安处罚的判决。

1995年,受理行政案件1件,当年审结1件,对原告不服房产仲裁,经审理判决维持原裁定。
1996年,受理行政案件1件,当年审结1件,经说服教育原告撤诉。

1998年,受理行政案件3件,当年审结3件,经审理对不服粮食局处理决定、不服公安局治
安处罚决定的2件判处维持原判决定、不服民政局处理决定的原告撤诉。

1999年,针对行政案件审查特点,坚持行政机关举证责任实行当庭举证、当庭质证,保证
案件公开审理。受理行政案件4件,当年审结4件,分别是非法扣留汽车驾驶证;不服计生委处
理决定;不服烟酒专卖处罚决定;不服粮食局处罚;经审理判决1件,调解1件,裁定 1件,撤
诉1件。

2000年,加大行政审判力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2件,审结2件,其中1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对1件不服暂扣烟草案
件做出维持判决。2002年,受理行政案件4件,审结3件,一件中止。印发宣传材料40份。

2003年,深入宣传贯彻《行政诉讼法》,教育鼓励群众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审判人员到街头进行咨询答疑,印发宣传材料4 300份。受教育人数1 200人次。受理行
政案件1件,审结2件。

2004年,受理行政案件16件,审结 16件,有2件上诉,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印发宣传材
料36份。

2005年,无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