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律师 1989年,区司法局内设律师事务所,有律师4人,参与清理回外欠木材款450万元,起诉木
材欠款案件67件,结案20件,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办理刑事辩护案件9件,民事案件13件,
非诉讼案件67件,收费0.3万元,接待群众来访125人次,解答咨询24件。
1990年,加强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对律师办案卷宗实行分类管理,新制定 6项规章制度
和11种登记簿册。全年收费0.32万元。
1993年,按照律师人员“早介入、早起步”的工作原则,改过去事后咨询,事后补救的服
务方式,主动上门,帮助企业整章建制,起草各项管理制度8件,草拟、审查修改合同文本112
份,办理民事案件20件,办理刑事案件8件,参与调解仲裁74次,清回木材欠款 1800万元。全
年收费0.78万元。
1995年,办理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8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全年收费0.76万元。
1998年,律师事务所实行改制,由“经费”型改为“自收自支”型。人员实行聘任制,有
律师2人。办理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20件,解答法律咨询110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件。
全年收费1.2万元。
2001年,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提高了律师政治、业务素质,强化了勤政廉政的意识。
全年完成义务咨询101人/次,从事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5件,民事诉讼代理 18件,非诉讼法律
事务5件。收费2.2万元。代写法律文书67件。
2004年,继续开展以职业道德、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整顿活动,向社会公开做出诚
信承诺,并将诚信承诺收费标准,服务宗旨等内容张贴上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检查
监督。义务咨询110人/次,从事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件,民事诉讼代理 10件,非诉讼法律事
务38件。收费2.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106件,代写法律文书47件。
2005年,全年提供义务咨询72件,民事诉讼代理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 25件,承担法律援
助1件,解答法律咨询84件,全年收费2.1万元。
1989年至2005年律师业务工作情况表
表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