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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结构

第二节 干部结构





1988年,干部总数达2803人,其中:女干部 942人,25岁以下占12.3%,初中学历占32.6%,
高中学历占11.8%,中专学历占24.2%,大专以上学历占19.1%。

1989年,全区干部总数为 3228人,其中女干部1185人,少数民族干部 84人。初中学历占
42%,高中学历占13%,中专学历占23%,大专以上学历占22%;35岁以下占37%,36~45岁占39%,
46~54岁占22%,55岁以上占2%。

1992年,全区干部总数为 3143人,其中女干部1125人,少数民族干部 75人。初中学历占
30%,高中学历占12%,中专学历占28%,大专以上学历占30%;35岁以下占38%,36~45岁占30%,
46~54岁占28%,55岁以上占4%。

1996年,区(局)机关人员进行精简和分流,对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干部,由个
人自愿申请,区(局)内相关部门批准,办理提前退休、退养,并给予优惠政策。全区(局)提前
退休正、副科级干部193名,一般干部225名,退养干部25名。精简后全区(局)干部总数为2527
人。比1989年下降了8.2%。其中:女干部1207人,少数民族干部 50人,初中学历以下占10%,
高中学历占9%,中专学历占39%,大专以上学历占41%;35岁以下占60%,36~45岁占23%,46~
54岁占16%,55岁以上占1%。

2000年,全区干部总数为3160人,其中:女干部1556人,少数民族干部67人。初中以下学
历占5%,高中学历占6%, 中专学历占45%,大专以上学历占44%。35岁以下占58%,36~45岁占
23%,46~54岁占17%,55岁以上占2%。

2003年,区(局)干部总数为3149人,其中:女干部1541人,少数民族干部42人。高中以下
学历占9%,中专学历占39%,大专以上学历占51%。35岁以下占42%,36~45岁占29%,46~54岁
占15%,55岁以上占3%。

2005年,区(局)干部总数为2958人,其中:女干部1526人,少数民族干部72人。干部文化
程度明显提高,高中以下学历仅占5%,中专学历占39%,大专以上学历占56%。干部趋向年轻,
35岁以下占51%,36~45岁占30%,46~54岁占14%,55岁以上占5%。

1989年至2005年干部情况表
表16—3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