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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教育经费

第八节 教育经费





1989年,(区)局投入教育经费677万元,在企业营业外列支。

1990年起,各镇(场)中小学教育经费由各镇(场)自管,区政府投入教育经费从 677万元减
少到333万元。 1994年9月,各镇(场)中小学教育经费由区教委统一管理, 是年投入教育经费
739万元。

1998年,投入教育经费1129万元,使用国家“天保工程”财政补助资金。

2000年,投入教育经费1516万元,其中投入68万元用于教学网点布局调整;投入 142.5万
元,用于二中改善办学条件;为987名老师补发1997至1998年拖欠工资306万元。

2002年,投入教育经费 1 498万元,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要求,区政府将教师基本工资
由原提高的10%增至20%。区政府增加教育经费投入123万元。

2005年,投入教育经费1541万元。

1989至2005年累计投入教育经费17 925万元。

1989年至2000年教育经费支出统计表
表17—18 单位:万元




续表17—18 单位:万元




续表17—18 单位:万元




教师待遇

1989年,教师工资执行国家九类区大型一类企业标准,教师月平均工资额550.00元。当年
用于奖励教师的资金35万元。

1999年,区政府对中小学教师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每人每月补贴20元。

2000年,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新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尊师重教有关政策的通知》,每年教师
节区政府拨专款重奖管理先进和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教师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免
交杂费,升普通高中时照顾20分录取。教师子女在双向选择时,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要优
先录用;对获得地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师,当年给予保健费 500元;凡愿意从事高中教育的师
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000元。

2002年,根据省人事厅、省教委《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实施细则》规定,新林
区将教师基本工资在原提高10%的基础上调至到20%。


教师培训

1991年,教师进修学校开始校长、教辅人员、小学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举办校长培训
班1期,培训大兴安岭地区各中小学校校长36人。培训教师90人。

1992年,举办校长、副校长培训班1期20人。教师岗位培训班1期40人。讲授小学语文教学
研究、小学数学教学研究、小学语文心理学、小学数学心理学、班级管理等。

1993年,举办校长、副校长培训班1期,培训20人,教师岗位培训班1期,培训40人,讲授
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小学数学教学研究、小学语文心理学、小学数学心理学、班级管理等。

1995年,举办教辅人员培训班1期,培训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 20人。讲授教
育法规、后勤管理等。

1996年,开始对小学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5天,培训40人,成绩合格发上岗证书。
举办教辅人员培训班1期,讲授教育法规、后勤管理等。培训20人。

1997年,举办教师岗位培训班,每年1期教师岗位培训班,培训40人。

2000年,举办教师岗位培训班1期,培训教师40人,培训合格率100%。

2002年,开始新教材培训,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教师240人。

2004年,培训地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班 1期。采取看光盘、看录像、教研员讲座和参与讨
论等方式培训。

2005年,开展信息技术培训、高龙网培训,培训教师411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 80人,参
加省、地、区级培训教师达500人次。

1991年到2005年,参加省、地区培训230人次,教师培训2700人次。


教师聘用

1993年,新林区教科委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教师竞聘上岗,上岗教师 378人,落聘78人,
落聘教师到教师进修学校再学习,落聘教师学习后分流安置。

1998年 4月,新林区教科委根据《新林区减员增效实施方案》,教科委采取压缩编制减员
分流,按照下岗人员向生产一线分流的原则,对教育系统的行政人员、专任教师以及工勤人员
的富余人员进行减员。此次减员 172人,并得到了较好的安置,本着自愿和组织安排双向选择
再就业的原则,由区人事劳动部门统一安排。减员分流进一步激发了教育内部的竞争意识,调
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职工聘任制的实施奠定了基础。10月,为贯彻干部选拔、
使用与管理的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教科委对教科委系统的50
名领导干部实行竞聘上岗,通过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产生初步人选,上报区委批准后实施。通
过竞聘,有8名被聘用,解聘3名,落聘7名,自动退出12名。

1999年 7月,教科委按照客观公正、任人唯贤、量才聘用的原则,在教育系统实行岗位聘
任制。教科委对各校核定编制,确定岗位设置、岗位定员。各校校长根据教科委核定的本校教
职工编制和教育课程计划要求,提出聘任方案,方案经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上报教科委批准
后实施。通过岗位聘任制的实施,全区803名教师中有30名教师落聘。

11月,教科委在教师中实行了“待下岗”制,对教师考核不称职,所教学科成绩低,身体
素质和其他原因不能保证正常教学工作,按原标准工资的 70%支付工资,岗位津贴停发。学校
为其制定培训目标计划,采取骨干教师指导、听课、自学的方式,限期提高。在划定期限内,
仍不能胜任的教师由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定期集中培训,落聘人员到区人才中心托管。对超
编富余的工勤人员,介绍到区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共待岗65人。

2005年,高中执行老师人才引进制度,招聘本科毕业生3人;初中招聘本科毕业生2人。对
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