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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体育设施

第三节 体育设施





1965年,区内仅有简易篮球场1处。1968年8月1日,建成“八一”体育场,面积1.1万平方
米,沙土地面。1977年建成篮、排球两用灯光球场,面积1200平方米。1982年建校舍占用“八
一”体育场。1984年建区体育场,面积25 000平方米。

1989年,有篮、排球两用灯光球场和区体育场各一处,篮、排球两用灯光球场面积1200平
方米,四周设有水泥看台,可容纳1 500余人;区体育场总面积25 000平方米,内设400米半圆
形跑道;有篮排球场地24处,足球场地10处,30米门球场地1处,乒乓球室 11个,乒乓球桌25
套,台球室5个,联合器材4套,滑梯10个,单杠27个,双杠21副。1993年,足球场增至11处。
单杠增至28个,双杠增至23副。1996年,篮排球场地增至26处,足球场地减至 3处。1998年,
乒乓球室增至40个,乒乓球桌40套。2000年,篮排球场增至27处,足球场地12处,乒乓球室42
个,乒乓球桌60套,单杠37个,双杠31副。

2001年,文体馆安装12套健身器材。区文化馆改建多功能一体综合性文化体育中心,室内
设乒乓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等设施。各镇均修建休闲广场,全区共 8个。2002年,区政府
投资在各社区修建健身房,配置健身器材12套。2004年,区政府投资,在各居民小区安装健身
器材。2005年,区政府投资,在各社区安装了健身器材。全区有篮排球场地27处,足球场地12
处,乒乓球室44个,乒乓球桌66套,单杠37个,双杠31副,台球室5个,联合器材 12套,滑梯
11个,健身器材4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