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卫生第一节 机构队伍 1965年建区时,有医疗技术人员 14人。1966年2月,从伊春调入支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0
人。 6月,从各基层单位抽调优秀骨干进行培训后,分配到职工医院及卫生所,是年有医疗技
术人员76人。1970年,32名医科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区各卫生单位,医疗技术人员增至 167人。
1988年末,全区有医疗技术人员422人。
1989年,卫生科编制6人。全区有医疗技术人员422人,其中,主任医师 1人、副主任医师
7人、主治医师56人、主管药师7人、主管检验师7人、主管护师35人、医师126人、药师11人、
检验师9人、护师54人、医士48人、药士17人、检验士17人、护士 27人。1991年,卫生科更名
卫生局。1992年,定编7人。
1996年,按照区(局)机构改革要求,对非专业医护人员精简分流,分流60人,在大、中专
毕业生中选拔补充了专业医护人员。有医疗技术人员394人,其中,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
6人、主治医师50人、主管药师7人、主管检验师5人、主管护师30人、医师123人、药师10人、
检验师9人、护师53人、医士46人、药士15人、检验士14人、护士25人。
1997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划归卫生局,卫生局内设公共卫生监督所。
1997至2000年,部分医务人员走向市场,自谋生路,区内医疗技术人员减少,2001年,全
区有医疗技术人员205人。
2005年,全区有医疗技术人员 214人,其中,主任医师 2人、副主任医师 5人、主治医师
47人、主管药师5人、主管检验师3人、主管护师26人、医师36人、药师5人、检验师3人、护师
43人、医士16人、药士5人、检验士1人、护士17人。
1989年至2005年新林区医疗技术人员统计表
表18—15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