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团登记
第四节 社团登记
1991年,社团登记管理办公室成立,编制 1人,开展社会团体单位普查,全区有社会团体
38个。
1992年,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会团体进行清理整顿。全区38个社会团体
进行审查,35个不符合规定的社会团体进行撤销,保留计划生育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
者协会。3个社会团体。
1998年9月25日,实行修订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002年,登记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2004年,登记成立老年人协会。
2005年,登记成立“慈善协会”,全区共有6个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