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地名工作
第七节 地名工作
1990年,根据黑龙江省地名委员会加强对地名工作管理要求,区政府投资 2.3万元,抽调
85人,开展全区地名补查和标牌更新。
1991年 8月末,新林区地名补查工作通过省、地验收。补查地名 188条,绘制标准地形图
1250幅,城镇平面图1500幅,填写成果表15 631张,文字概况89份。
1997年,投入资金20万元,开始地名标志设立,至2000年,塔源、宏图、新林、林海、大
乌苏、碧洲、翠岗、塔尔根8个镇安装完成地名标志设置路、街、门牌18 942块。
2005年,在国道两侧设地名标志16个,街道设地名标志33个,设门牌16 208个。启动地名
数据库,完成地名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