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请示的批复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请示的批复
黑龙江省民政厅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
行政公署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请示的批复
黑民区[2001]27号
(2001年2月19日)
大署[2001]13号《关于对新林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
如下:
同意新林区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撤销林海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新林镇,镇人
民政府驻新林镇,新林区行政区划由原来的8镇调整为7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