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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设治前归属

第二章 建置沿革

第一节 设治前归属


  
  

  先秦,海伦一带大部属于



  汉时,大部属于夫余,东部属于挹娄。

  北魏时,大部属豆莫娄。

  隋时期,属水靺鞨部。

  唐时期,属靺鞨黑水部督府所辖。

  五代辽时期,海伦地区属生女真地。

  金时期,属上京路会宁府(治所设阿城县白城),以后属蒲与路 (治所在克东县西北二克山
脚下)。

  元时期,属成吉思汗之四弟帖木哥斡赤斤的封地,属辽阳行中书省,南部属合兰府开元路,
北部属水达达路。

  明时期,在境内设有兀者卫、兀者右卫和兀者后卫。清朝初期,为宁古塔昂邦章京所辖。
康熙二十三年(1683年),设黑龙江将军,海伦地区为黑龙江将军管辖,雍正十二年(1734年),
设呼兰城守尉,海伦为城守尉管辖。同治元年(1862年)设呼兰厅(今巴彦县),海伦大部分地区
为呼兰厅管辖。光绪十一年(1885年)于北团林子(今绥化市)分设绥化厅,置理事通判,海伦地
区则归绥化厅管辖。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护理黑龙江将军增棋奏请清政府始准出放通肯荒
段(今海伦、望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