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民国时期建置

第三节 民国时期建置


 
  

  民国时期,民国2年(1913年)改海伦府为海伦县。民国3年(1914年) 8月属黑龙江省绥兰道
尹管辖(治所驻绥化)。1929年2月废道,直辖于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