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区划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区划
民国时期,1918年,海伦府改为海伦县。当时的疆域区划是:将通肯河以北的土地划出,
设通北稽垦局(1917年改通北县)。县内的区划是:设 5区、8镇、271个井屯。第一区为县城,
东至乾字四行余荒(今建城乡建城村),西至乾字二行余荒(今建城乡护城村),南至乾字三行五
井(今南兴乡保耕村),北至乾字三行六井(今长发乡)。东乡第二区,驻东安镇,所属一镇,73
井屯。北乡第三区,驻伦河镇,所属伦河、海兴、西安 3镇,53井屯。西乡第四区,驻莲花镇
(今属望奎),所属一镇74屯。南乡第五区,驻望奎县,所属两镇,67井屯。1918年 2月(民国7
年)望奎县从海伦分出,实行海伦、望奎分治后,海伦县的行政区划是设5区,即第一区为城区,
第二区驻伦河,辖一镇42个乡,38个井。第三区辖海兴、祥雀(今祥富)两镇,40个乡,42个井。
第四区(今东方红乡)辖33个乡,33个井。第五区驻海北镇,辖一镇,39个乡,24个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