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下序
第五篇 农业
篇下序
海伦县自放荒开垦以来,始终以农业为主,盛产大豆、小麦、玉米、谷子等。全县的工农
业比重,1949年为 6:94,1985年为30.3:69.7。虽然建国以来全县的工农业都有很大的发展,
工农业之间的比重也有明显变化,但海伦县仍是一个农业县。海伦县土地总面积 4 550多平方
公里,占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4万多平方公里的1.03%,耕地面积为455万多亩。占全省总耕地
面积13 000万亩的3.5%。从1949年到1985年的36年中,共向国家交售粮食 129亿余斤。据1981
年统计,在黑龙江省13个重点农业县中,海伦县在农业人口、播种面积以及农业总产量和向国
家交售商品粮方面仅次于巴彦县,居全省第二位,是黑龙江省重点产粮县之一。
解放前,由于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农业生产停滞不前。垦荒初期,地广人稀,耕作粗放,
往往采取垦后晒红岗子的耕作方式(垦后撩荒一、二年后再耕种),浪费了丰富的农业资源。伪
满时期,地主在土地经营上采取了掠夺式手段,且生产技术落后,工具笨重。民间流传着“弯
钩犁、弯钩锄、弯钩刀,到老累个猫猫腰”的谚语。
解放后,党和政府极为重视发展农业生产,通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以后又经过互助合作、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使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
种植业是全县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粮食作物中,以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经济
作物以甜菜、亚麻为主,产量不断提高。1949年大豆、小麦、玉米的亩产量分别为 144斤、63
斤和199斤;到1984年分别提高到239斤、283斤和425斤,分别提高了66%、349%和 114%。自建
国以来,平均每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6亿斤。1958年上交商品粮5.9亿斤,是向国家上交商品
粮最多的一年,曾荣获国务院的奖状。但长期以来,海伦县的农业生产一直存在着产量不稳,
波动幅度大和结构单一,缺林少牧,在种植业内部只注重粮食作物,存在着比例失调的问题。
1978年以后,逐步调整了农、林、牧各业的比例关系,调整了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比例关系,
注重了商品生产的发展,使农业经济结构日趋合理。
海伦县是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较早的县份之一。经历了国家试办农机站、农业社自办、
国办农机站、社队自营和专业承包五个阶段。农机事业有了很大发展。1951年到1958年初为国
家试办农机站阶段,开始时仅有大、中型拖拉机4混合台,机引农具8台(件)。到1958年,分别
发展到37台和99台(件)。1958年3月到1962年3月为农业社自办农机站阶段。机车由37台增加到
207混合台。机车服务范围由三个区扩大到全县的大部分社队。1962年4月至1969年 3月,为国
家办农机管理站阶段,全县机车由1962年的207混合台发展到440混合台,机引农具增加到2 270
台(件)。28个人民公社都建立了拖拉机站。1969年初到1982年为社队自营阶段。全县大中型拖
拉机发展到1 507混合台,合计83 951马力。机引农具增加到4 914台(件)。1982年到1985年为
开放经营,专业承包阶段。1985年,全县共有大、中型拖拉机 1 376混合台,合计80 247马力。
机引农具4 923台(件),手扶拖拉机4 315混合台。田间机械化作业程度达 62%,非田间作业基
本实现了机械化。
解放初期,海伦县饲养的大牲畜主要用于农耕和运输。牲畜的繁殖率、育成率、出栏率及
商品率等都较低,发展畜牧业的条件也较差。建国后,党和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促进畜牧业发展
的政策与措施,使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治的条件大为改善。到1985年全县已消灭了马炭疽、牛
瘟、羊痘等传染病。基本控制了马四号病、猪瘟、猪丹毒、猪肺疫、鸡瘟、禽霍乱等传染病。
畜禽死亡率大为下降。特别是1978年海伦县被定为全国农业现代化综合科学实验基地县以后,
逐步调整了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经济结构比例,使种植业收入与养殖业收入的比例关系由1978年
的 10:1改变为1985年的6:1。1945年全县生猪共88 135头,羊仅 450只,到1985年分别发展到
182 219头和41 957只。分别增长了107%和92.2倍。
建国以来,海伦县的农田水利建设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修建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在蓄水工
程上,自1955年开始修建第一座星火水库以来,到1985年末,全县已修建了大型水库 1座,中
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24座。总净调节水量1 497亿立方米。大中型水库大部分分布在水量较丰
富的东北部,有东方红、星火、燎原、东边 4座水库。海伦县中部海伦河下游建有联丰水库。
小型水库大部分在东部克音河流域和海伦河上游,占 63%。在治涝工作上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全县涝区总面积 123万余亩。建国以来,为排除洪涝灾害,对涝区进行了全面治理。现已治理
洪涝灾害109万亩,其中5大涝区已基本得到治理。治涝标准大都为10年一遇,防洪标准20年一
遇。全县主要河流两岸大都修建了堤防,堤防总长度为228公里,标准大都为 20年一遇。基本
控制了河水泛滥。5大涝区均已修建了山坡截流沟和泄洪沟,控制了阶地洪水。 此外,涝区还
修建了部分方田和条田。在灌溉工程上,全县已建成东方红、联丰、星火和燎原 4处万亩以上
灌区,打机电井149眼,建扬水站22处,大、中、小型水库29座。有效灌溉面积82 457亩。1985
年实际灌溉面积7.13万亩,其中水田6.5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90%。
海伦县原是草原密林地带,东部森林密布,曾有“红松盖顶”之称。在日伪统治时期,由
于日本侵略者对木材的大肆掠夺,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建国后,党和政府加强了林政管理
和植树造林工作,全县林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到1965年全县林地面积已达 118万余亩。其中
农区林地面积58万余亩。但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由于毁林开荒,乱砍滥伐,林业生产
遭到严重破坏。到1978年,农区林地面积只有16.7万余亩。在全县28个人民公社中,有24个公
社的森林覆盖率都在4%以下,全县基本是“光板田”“光杆路”“光腚屯”。由于生态失去平
衡,风蚀水蚀严重,灾害增多,影响了农业生产。在水土流失方面,全县有坡耕地 140多万亩,
其中流失严重的70多万亩,坡耕地年流失地表土等于全县年施用农家肥的数量。全县因水土流
失造成的冲刷沟 3 600余条。在遭受风、旱灾方面,农田由于缺乏树木保护,年年风害严重,
从1961年到1978年风害面积年平均为 5万亩。70年代以来,由于森林面积减少,气候的调节受
到影响,连续不断地发生过春旱,甚至达到伏旱,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1978年以后,县里逐
步调整了农业与林业的比例关系。在农区实行退耕还林,大搞植树造林,实行山、水、林、田、
路综合治理,大搞方田林网化。林业生产和植树造林有了很大发展。到1985年末,全县实有林
地面积达1 228 765亩。其中农区林地面积发展到69.6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为21%,其中农区
森林覆盖率由1979年的3.3%提高到14.6%,促进了生态平衡。
农田基本建设和渔业、副业生产也都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1978年 2月,经国务院批准,
海伦县为全国农业现代化综合科学实验基地县以来, 经过不断探索,不断改革, 初步走上了
“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科学、教育和经济互相促进”的农业
现代化道路,由单一的狭义农业向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广义农业转化,由
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大规模商品经济转化,由传统经验向现代科学技术转化,收到了经济、生态、
社会三方面的效益。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为39 173万元,比1980年的26 183万元增长了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