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合作化 全县在完成土地改革之后,小农经济成为农业中的主要经济形式。个体农民,特别是在土
地改革中获得新生的贫下中农,为了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的侵袭,迫切要求走
互助合作化的道路。所以,从土地改革一结束,县委、县政府就立即开始了对个体农业经济的
社会主义改造,经过了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步骤,及时地
引导农民走上了集体化的道路。
一、互助组
土地改革后,农民虽然分得了土地,但有不少农户劳力、耕畜、农具不足。为了解决这些
矛盾,人民政府积极引导农民组织互助组。在经营形式上,入组的农民生产资料不变,采取土
地分散经营,实行插犋换工。1948年春,在党的“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下,县内农村
互助组相继成立。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孟庆余、王永珍两个常年互助组。孟庆余互助小组由11户
农民组成,共有耕地58垧 1亩,劳力11个,马10匹。他们按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实行以工换工,
或以人工换马力,互相找工,克服了农业生产中的很多困难,使农民看到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
1950年,他们小组出席了全国英模大会。从此后,全县出现了互助合作的高潮。共组成各种形
式的互助组11 428个,其中常年互助组1 182个,有71.3%的农户参加了互助合作组织。
全县互助组发展情况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为解决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集体生产劳动的矛盾,合理利用土地,进一步发展生产,在互助
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它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
营,收益按土地和劳力比例分配。牲畜、农具及其它生产资料入社。这种形式的特点是把各户
分散经营改为统一经营。同时既有较多的公共积累,又有私有制的成分,它是半社会主义性质
的。1952年 3月20日,县里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孟庆余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成了。入
社农民19户,124口人,有土地114.6垧,有牲畜21匹,新式马拉农具8件,铲趟机5台,胶皮车
1台,铁车3台,男劳力25名,女劳力24名,其中14名常年参加集体劳动。他们认真坚持自愿互
利的原则,改善了经营管理,提高了耕作技术,增加了公共积累。在他的鼓舞下,又有王永珍、
甄宝库等6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相继诞生。1953年,县委总结推广了这7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
社的经验,到1955年初级农生产合作社发展到 1 708个,参加初级社的农户为60 734户,占农
户总数的93.9%
全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情况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根据1955年 7月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精神,全县农村在组建初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当时,县委在条件较好的十四区永和村
的孟庆余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试办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过试点之后,于1956年初,
仅用十几天的时间,就在全县农村基本上实现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建成高级农业生产合作
社262个,有99%的农户加入了高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