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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植树造林

第二节 植树造林



  

  建国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植树造林工作。在“以营林为基础,造管并举,造多于伐,采
育结合,综合利用”的林业方针指导下,于1952年开始人工造林,到1956年获得大面积成功。
1956年前人工造的林,现已成林面积达 6 233亩。截止1980年底,人工造林已成林面积33 000
亩;新造未郁闭幼林62 020亩。全县有林面积417 478亩,森林覆盖率为8.9%。

  1978海伦县被定为全国农业现代化综合科学实验基地县以后,逐步调整了农林牧的比例关
系,按照造林和农田建设相结合,四旁林和美化环境相结合,造林和用材相结合的原则,东部
丘陵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沿河实行田渠林路综合治理,大搞方田化、林网化,使植树造
林面积有了很大增加。到1985年底,全县各乡镇全部实现了林网化,县、乡、村三级公路全部
绿化,全县 1 255个自然屯全部绿化,实现了有路就有树,有屯就有树。从1982年至1985年,
全县完成植树造林515 600亩,成活率达85%,被省、地评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先进县。全
县实有林面积达1 228 765亩,其中农区有林面积 69.6万亩,农区森林覆盖率由1979年的3.3%
提高到14.6%,全县森林覆盖率由1980年的8.9%提高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