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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皮革及毛皮制品

第三节 皮革及毛皮制品



  

  在民国元年(1912年),海伦县城即有皮社,主要产品有车马挽具上的小皮件等.到伪康德6
年(1939年),全县有制革业31家,主要产品有车马挽具及其它革制品等。1956年在对私营工商
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将私营皮革业改为生产合作社,生产车马挽具、毡鞋等。进入70年代皮
革生产逐渐使用削皮机、转鼓等机械进行生产。到1985年,全县共有皮革皮毛加工企业 3个,
完成产值81万元。

  本章附表:

   缝纫工业主要企业基本情况表(一)



   缝纫工业主要企业基本情况表(二)



  (接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