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下序
第八篇 电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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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县电力事业的发展,始于民国 16年(1927年), 当时在海伦镇内设有电灯厂一处。但
是,由于设备简陋,(仅有直流机一台),发电量少,仅限于官署及一部分商家照明之用。1945
年“八·一五”光复后,因伪满遗留下来的发电厂不敷应用,海伦县人民政府对旧发电厂进行
了扩建、更新、改造。随之于1956年 3月新建了海伦发电厂。从1958年至1963年,又连续进行
了改建、扩建,增添了设备。1958年增添了捷克产立式500马力375瓩蒸气机一台,1959年增添
了国产立式 375马力275瓩蒸气机一台,1960年增添卧式750马力 500瓩蒸气机一台。1963年至
1973年又先后增添了一、二、三号3个机组。使发电设备(气轮机)达6 000瓩,年最大发电量为
2 851万度。 与此同时,许多机关、事企业单位,还自筹资金,自办小型发电厂,解决自己生
产、照明问题。从1984年以后,许多边远村屯还办起了柴油发电区,解决了生产和生活用电问
题。1983年6月5日,国网电绥化至海伦220千伏线路正式送电,海伦一次变至联络变 66千伏变
电所开始向全县正式供电,联络变主变 6 300千伏安,相当于海伦发电厂原有三台发电机组总
装机容量6 000千瓦的供电能力。到1985年末,全县有输入线路6条,全长 174.2公里,配电线
路19条,全长952.4公里,供电量达到了4 229万度。目前,全县绝大部分地区的工业生产、农
业生产、非田间作业和城乡居民照明都用上了电,基本上改变了点灯用油、磨米用牛、铡草点
头的落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