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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电厂发电

第一章 发电

第一节 电厂发电



  

  一、海曜电灯厂

  海伦县于民国16年(1927年) 4月,由海伦绅商和商务会、农务会共同组成海曜电灯股份公
司,筹集资金大洋 10万元,在海伦镇内西北三道街路北,建电灯厂一座(720平方米)。于同年
10月由实业厅发给电灯营业许可证,定名为海曜电灯公司,由王加辰任经理,开始营业,并兼
营制粉。当时的电器设备仅有直流机。后予民国18年(1929年)购进交流机一台。由于经营不好,
于民国20年(1931年)5月1日,由黑龙江省官银号以大洋20万元收买,改为海曜电灯厂,但经营
效果仍然不佳。后又在哈尔滨银行团担保下,由绥化、呼兰电灯厂借入 200万元。伪满洲国成
立后,本厂仍由伪满中央银行经营。据伪大同2年(1933年)12月 1日到伪康德元年(1934年)5月
31日6个月统计,海曜电灯厂的最大输出量为125KW,平均最大输出量为 107KW,平均输出量为
78KW,运转日期为128天,运转时间为2 272小时,日平均 12.4小时,发电量为178 699KW。于
伪康德5年(1938年)制粉部停业。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该厂被我人民政府接收。

   民国时期海曜电灯厂发电设备能力表



   伪满时期海曜电灯厂发电设备能力表



  二、海伦县发电厂

  1945年8月 15日,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海伦县人民政府接收了原海曜电灯厂,利用仅有
的一台发电机,一台蒸汽机维持发电。因当时运输困难,没有燃煤,只能用黄豆、豆饼等作燃
料。随着事业的发展,厂房不断扩建,发电设备也不断更新, 使发电能力逐年提高。1956年3
月,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在现大修厂路东,二粮库西侧(即现在发电厂厂址),修建海伦发电
厂,并于1957年搬迁到新址,1958年10月开始发电,并更新、增添了发电设备。1958年增添了
捷克产立式500马力375瓩蒸汽机一台,当年投产。1959年又增添国产立式375马力275瓩蒸汽机
一台,当年投产。1960年又增添卧式750马力500瓩蒸汽机一台,当年投产。1963年在发电厂动
力车间北侧,又扩建和新建了厂房,更换了发电设备。一号机组 1 500瓩,于1965年开始发电。
二号机组1 500瓩,于1966年投产发电。1973年第三期扩建电厂,增加了一台3 000瓩机组,为
三号机组,位于1、2号机组南侧,于1974年正式投产。至此,海伦发电厂共有发电机组三组,
发电设备为汽轮机6 000瓩。年最大发电量为2 851万度。全厂占地面积为83 165平方米,固定
资产 600万元。1983年,绥化电网电源引入后,海伦发电厂停产维修。1985年下半年重新投产
发电。

   现有机组设备



   发电设备能力表

   1956年~1957年 1 150瓩

1958年~1964年 1 000瓩

1965年 1 250瓩

1966年~1969年 2 125瓩

1970年~1973年 3 000瓩

1974年~1985年 6 000瓩

   海伦发电厂1950年至1985年发电量统计表 单位: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