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自办电 本县城镇事企业单位和部分乡、镇、村、屯自办电始于1958年。当时主要是用柴油机发电,
以解决电力的不足。1965年东方红水库水电站建成并开始发电。装机容量为 250瓩两组,每年
春、夏、秋三季发电,年发电量为70万度。可供扎音河、双录、东方红三个乡的生产、生活用
电。于 1985年与县办电联网。联丰水库水电站于 1965年建成并开始发电,装机容量为55瓩。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该水电站停止发电。近年来,群众自办电发展较快,农村乡、村及工
厂和镇内较大的工厂多数都有自用发电设备。到1985年全县农村各公社均有自办电,发电量为
3 782瓩。县镇内自办发电量为651.3瓩,缓解了电力不足的矛盾。
海伦县镇内自办电统计表 (1985年)
海伦县农村自办电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