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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十篇 商业

篇下序


  海伦县自开垦以来,就以盛产粮食、农副业资源丰富而著称。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工业
和手工业的出现,商业也应运而生。民国19年(1930年)县城内就有油、粮、粉、盐、烟草、石
油等杂货铺营业。到大同元年(1932年),县城内有粮商20家,主要经营各种杂粮、油等,有的
还兼营它业。还有杂货铺33家,经营的主要商品有小斜纹布、花达呢、粗布、细布,大同布、
上海大布和哈尔滨产的线呢格布等生活日用品。同时还有货摊多处。伪满时期,虽然受日本帝
国主义的经济掠夺和政治上的压迫,但由于海伦地处滨北铁路中部,堪称北线之重镇,商业户
数仍然不少,到伪康德6年(1939年),全县私有商业 955户,从业人员1 598名。从事粮栈业、
杂货贩卖业、木材贩卖业等20多个行业的商品经销。

  “八·一五”东北光复后,城内已有荣康、裕泰永等比较大的店铺。新中国建立后,商业
发展迅速。到1950年仅私人商业就有521家,从业者达 1 190人,总资本金为1 396 653万元,
成为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物质生活的桥梁和纽带。

  供销社商业,作为国营商业的补充也有很大发展。1949年只有海北镇供销合作社,商品零
售额611 000元, 到1985年有网点333个, 有职工2 651人,商品零售额为50 664 000元。

  1953年以来,粮食实现统购统销,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下,在抓好粮
食征购的同时,安排好农民生活。城市居民则实行按人、按工种定量,凭证供应,保证了需要。

  外贸出口业务始于1973年,出口物资以大豆为主,辅以畜产品、工业产品、农副产品、山
产品。1985年,出口商品换汇额达1 074.4万元,居绥化地区首位。到 1985年,全县共有商业
网点2 481个,有职工13 900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商业网点123个,有职工 6 519人。集体所有
制商业网点499个,职工5 302人。个体商业1 859户,从业人员2 079人。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
额18 39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