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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私人商业

第一章 所有制形式

第一节 私人商业


  


  海伦县私人商业始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多为商贩,也有少数坐商,经营方式多种多
样。经营品种为花旗布、大布等日用食杂、小五金之类。民国 7年(1918年)比较大的商业有:
经营杂货的公和长、和泰义、公和庆、永合栈、兴合公、同生福、公顺长、吉顺利、兴茂福、
兴合恒、源庆丰等11家。经营的商品有:大尺布、市布、棉花、褡裢绒、套布、粗布、毛洋布、
白糖、红糖、香烛、钱纸码、粒盐、煤油等。民国17年(1928年)呼海铁路通车后,商业活跃起
来,私营商业达500户,规模较大的有:永合隆、广泉涌、益盛源等23家。民国 20年(1931年),
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以后,战事频繁,土地荒芜,商业日趋冷落。1941年日本帝国主义又将食盐、
煤油、棉花、纸、布匹,毛织物品、卷烟、砂糖等控制起来,使物价昂贵,货物奇缺,不少私
商被迫停业。东北光复后,海伦县在大力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对私营工商业采取保护的政策,
因此,人心安定,百业日兴,商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到1949年,全县私营商业的杂货铺已发展
到51家。其中旅店19家,饭店28家。1949年初,对全县工商户审查登记,发放经营执照。1950
年,有部分私营商业投机倒把,抬高物价,与国营商业争夺市场。1951年根据上级指示,开展
了“五反”斗争,全县有粮食运销、鞋帽、杂货贩卖等行业的百多户工商业者,根据表现,划
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户和不守法户四类。并根据“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
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从宽,投机商从严”的政
策,对42户不守法户根据情节进行了惩处。1953年国家对粮食、棉花、布匹等物资实行统购统
销,开始凭证、凭票供应。1955年根据党的“利用、限制、改造”和赎买的政策,对私营商业
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公私合营商店有1家,分销店3处。

  “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私营商业被视为资本主义,摊床被取缔,业主被批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