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粮食第一节 私营粮行 海伦县自放荒垦殖以来,以种植业著称。后又旗地民佃,耕作农户除纳地租、捐税和留用
口粮、种子外,余粮自行推销。 当时的粮食市场由地主资本家所垄断, 粮价为他们所组成的
“粮行”所控制,价格忽起忽落,极不稳定。秋季低价买,春、夏季节再高价卖出,以牟取暴
利,搜刮民财。同时还向外输出大量粮食。宣统 2年(1910年)海伦县有大批粮食向外输出,据
当时资料记载,在冬季每天日出前都有百余台铁车装满粮食去哈尔滨、对青山等地出卖,就是
春夏农忙时节去马家船口和孙家船口及安达站卖粮的车辆也不下四、五十辆,每辆载4至5千斤
左右。到民国2年(1913年),全县有粮栈6处。油坊12处。民国3年(1914年)粮栈增到 10处,粮
米铺14处,油坊12处。民国5年(1916年)县内成立“粮栈交易信托公司”,下辖粮栈 23处,油
坊20处。据民国6年(1917年)统计,输出小麦6 000万斤、大豆6 000万斤、杂粮4 000万斤。小
麦主要是销往大连,大豆主要销往日本和欧美。到民国20年(1931年)海伦县有粮商97处,其中。
粮栈35处,粮米铺42处,大车店(粮店)和专为买卖粮食的粮行20处。此时伦伦已成为拜泉、通
北等县的粮食集散地,尤其是民国18年(1929年),呼海铁路通车后,粮谷销售更为活跃。全县
年输出粮谷平均在2亿斤以上。
1930——1935年粮谷总产量与输出量比较 单位:万斤
伪满时期在日本帝国主义的蹂躏下,农业生产停滞不前。尤其是推行战时政策,强行“粮
谷出荷”和粮食配给制后,1940年到1944年,粮食产量下降,而出荷粮量却年年上升。由于给
农民规定的“出荷”量过高,有的农民甚至要把收获的粮食全部卖出,还完不成契约中规定的
“出荷”量。因此,伪县公署派“海伦县粮谷搜荷实践本部”的搜荷队及伪警察和村公所的职
员等,到各屯挨门挨户,翻箱倒柜,搜抢粮食。凡被翻出来的粮,一律不留,全部拿走。交不
出粮食的农民要惨遭毒打,甚至监禁坐牢或惩做苦役,交“出荷”粮成为全县人民一大灾难。
1940——1944粮食产量与出荷量对照表
单位:万斤
东北光复以后,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很高,粮食满足了年需和民用,扭转了解放
前挨冻受饿的局面。但是,1952年以前,仍然是靠私商自由经营来调节市场的粮食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