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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出口物资

第三节 出口物资



  

  1972年以前,海伦县的出口商品只有土畜产品的五、六个品种,每年的外贸商品收购额仅
在一、二百万元左右。外贸机构成立后,由于实行计划生产和计划收购,积极地开展外贸业务
活动,使海伦县丰富的外贸资源得以开发,使外贸收购额和出口产品的种类逐年递增。到1985
年底,外贸出口品种达39种(其中粮油14种、土产品17种、工业品8种),金额达2 700万元,比
1973年增长9.26倍,经销的国家有:美国、法国、意大利、新西兰、尼日利亚、摩洛哥、瑞典、
波兰、加拿大、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马里、日本、苏联、苏丹和香
港等38个国家和地区。

   1974~1985年对外贸易收购统计表(一)



  续表 1974~1985对外贸易收购统计表



   1979年—1985年换回外汇及分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注:分成比例为:省分40%,省级主管部门分15%,县分12%,企业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