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商管理
第十一篇 工商物价
第一章 工商管理
海伦县于1950年 1月成立工商科,内设工商行政管理股,负责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工商管理工作的任务也不断增加。大体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0年
至1959年,主要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限制、利用,加强对全
县的市场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第二阶段为1960年至1971年,主要是加强市场管理、物价
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第三阶段为1972年至1980年,主要是加强集市贸易管理,打击投机
倒把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企业登记管理、物价管理和商标注册;第四阶段为1981年至1985年,
主要是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处理投机倒把案件,管理集市贸易,保证正当交易,取缔黑市活动,
管理全民和集体企业的购销合同、加工订货合同、调解仲裁,管理外地采购推销人员,对企业
进行登记,取缔无证经营,管理个体工商业户,对全县企业使用的商标统一审查注册。日前,
全县的工商管理井然有序,市场活跃,购销两旺,繁荣了经济,促进了生产,满足了人民生活
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