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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物价

第二章 物价


  建国后,海伦县成立了物价管理机构,加强了物价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
原则,对国家规定的商品价格实行监督检查,对农副产品和地方工业产品的价格统一进行审定,
查处各种违价案件。在“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前提下,有计划地进行物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