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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十二篇 财政金融

篇下序


  旧中国税种繁多。加之贪官污吏乘征捐课税之机进行敲榨勒索,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其苦。

  解放后,在党的领导下,对税目税率逐步固定划一,只对工、农、商业企业 (包括个体企
业)实行收税,人民再没有其它捐税负担。 国家所收之捐税,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改善
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因此,新旧中国的税收在其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

  建国后,全县工农业生产飞跃发展,国民经济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县财政金融管理机
构也日趋完善,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等
相继建立。特别是从1984年,经过财政体制改革,将部分财权下放,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为增加财政收入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旧中国币制混乱,比值不一,流通范围小,严重地阻碍着工、农、商业的发展。解放后,
金融事业在党的领导下,统一了币制,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后,储蓄、贷款、保险业务量也随之增大。促进了工农、商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