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监察 对财政工作监察,本县开始于1946年,当时在财粮科内设审计一职。1950年,在财政科内
设了财政检查员。1961年改设财政监察员,主要是对县属各企、事业单位执行财经政策、法令、
制度的情况,预决算及财政收支计划的编造情况,企业的税款、利润、折旧及其它应缴款项的
收缴情况等进行监督。与此同时,还执行对银行出纳业务和基本建设拨款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对贪污浪费、财务人员违反财经制度、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农业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情况
提出批评或建议。“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财政监察工作被迫停止,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浪费事
件不断发生。从1977年到1983年虽然没有恢复财政监察工作,但每年都进行一次财务工作大检
查,对存在的问题加以纠正。1984年,在财政局内设立了财政监察组,除平时进行监察外,每
年还有一次财务大检查。当年,共检查了 184个单位,查出违纪资金 1 262 000元,缴入国库
683 000元。在1985年财务大检查中,共检查180个单位,查出违纪资金 837 000元,上缴国库
231 000元。
1953—1985年财政收入情况表(一) 单位:万元
1953—1985年财政收入情况表(二) 单位:万元
1949—1985年财政支出情况一览表(一) 单位:万元
1949—1985年财政支出情况一览表(二)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