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章 审计

第四章 审计


  海伦县于1983年 9月19日成立审计局。内设文秘、企业、文行、财金四个组。按照国务院
《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对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同
时,还在12个主管局和公司建立了审计股,配备审计干部36人。两年来,共审计59个单位,查
出违纪资金243万元,上缴国库3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