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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财务审计

第二节 企业财务审计



  

  1984年6月初,依据《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开始对县食品公司系统的 32个核算单位进行审
计,共查出1983年度在成本管理、资金运用和执行财经制度上,有问题的资金 600 313元。并
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1985年,共审完粮食局、燃料公司、农业局、烟草公司、石油公司等21个单位,完成 4个
审计项目,共查出各种有问题资金4 822 004元,违纪资金2 425 391元,应缴资金 468 008元。
已收缴入库336 995元。